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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的叙事话语解析

作者:jkyxc 浏览数:

【摘要】中国舆论监督的重要工具就是法制节目,近些年我国转变了新闻话语,成为倾向于百姓的新闻话语,法制节目在电视节目类型当中属于独特的电视节目类型,既可以发挥出舆论监督的作用,也符合当今大众的兴趣,在叙事学的角度出发,分析电视法制节目的叙事方式,针对法制节目比较独特的叙事方式和叙事特点进行揭示。

【关键词】电视法制节目;叙事话语;意识形态

创新电视法制节目,以原有的法制节目的结构标准和叙事标准,从而创新节目的组织结构和表述方式,将原有的优秀的叙事方式进行保留,减少电视法制节目当中的不确定性,避免使受众的类别意识出现紊乱的情况,使受众的心理机制无法适应,对于节目的表现力造成影响。

一、电视法制节目的框架

(一)故事

法制节目讲述的故事都是真实的,需要遵循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法制节目讲述的故事和新闻节目具有很大的差别,选择的故事不会是邻里间的小事,也不会是国际大事,通常都是那些具有很大冲突性,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发生但是却没有引起重视的事件,故事具备转折性和冲突性。法制节目分类为重大新闻事件、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家庭纠纷案件等。法制节目故事都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和我们的实际生活还是比较远的。法制节目自身戏剧化的语言,使我们身临其境到戏剧化的生活当中,我们观看别人戏剧化的生活当中,不仅可以获得乐趣,也可以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叙事视角

视觉指的就是站在一个特定的方位对于事物进行观察,记者在报道事件的过程中,需要着重某个视角进行陈述,逐渐将整个过程进行披露。视角主要分成全知视角和个性视角两个方面。全知视角通常都是以旁观者的角度陈述客观事实,而个性视角主要就是以个性为基础去陈述事实,随着记者的介绍不断延伸。采用个性视角可以让观众深入了解人物的心理。法制节目的特点比较明显,结合了全知视角和个性视角,法制节目当中涉及到的人物比较多,因此事件就会显得更加复杂,结合全知视角和个性视角,可以将事件全面的反映出来,帮助人们去了解更多的新闻人物。采用多重视角,在法制节目当中,综合利用多个声音,采用辩证的方式将新闻人物的观点和内心感受阐述出来,这也是是法制节目的明显特点。

(三)叙事结构

法制节目将高潮设在最前面,形成一定的悬念,随后进行叙述,在叙述的过程中还要进行调查和辨析,在关键情节当中涉及到关键人物和关键因素,充分利用法律的力量。采用的叙事角度决定受众对于事件的认知情况,因此叙事结构决定着事件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采用的结构模式不同,反映的事件也是不同的。不同的记者或者媒体呈现出来的叙事结构是不同的,受众反映也是不同的。法制节目就像一个故事抓住受众的心理,或许事件本身并没有多离奇,但是讲述方式的不同,增加一些节点,使故事具备了戏剧化特点。

(四)叙事的层理和逻辑

故事定义以时间顺序为基础,不一定按照时间顺序讲述故事,可以首先讲出最吸引人的部分,叙事应该按照一定的逻辑进行,虽然事件都是一样的,但是其逻辑层理不一样,受众的感受也会不同。法制节目主要分成人物逻辑、事件逻辑、情感逻辑、疑问逻辑四个部分。逻辑方式不同,那么受众的情感体验也就是不同的。

(五)叙事的阐释性

法制节目主要就是为了将受众的感性表达出来,使人们对于法律产生感性的认同,法制节目的阐释性利用受众的知性,使其可以接受法制节目的观点。法制节目的阐释性很多观点都是不同的,在阐释过程中,需要将特殊的意识动态功能有效的实现。法制节目的叙事比较精彩,主要就是为了劝导和说服受众,从而打动人心,发挥出叙事的阐释性作用。

二、电视法治节目叙事的故事表现

(一)细节

放大细节,可以将故事的情节发展和人物的内心活动展现出来。法制节目比较常用的细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警方的资料包括双方的协议书、衣物、作案工具等;当事人的同期声和表情变化等;偷拍、跟拍画面等。法制节目还可以利用补充画面这种特殊的细节,这种方法和其他的新闻叙事方法不同,可以加强叙事的故事性。

(二)悬念

新闻事件并不是本身就具备悬念,在叙事的过程中,悬念是编导可以添加的,可以引发受众的好奇心,吸引观众持续关注。法制节目中设置悬念会采用标准化的程式,例如会说:我们获得一个情况,是什么样的情况呢?但是不会立即将情况告诉观众,利用这种方式激发观众的好奇心。站在受众的心理角度,人们的主动注意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电视观众更愿意看故事,故事越是离奇越能吸引观众的注意,这也是在法制节目当中经常采用的手段。

(三)冲突

在法制节目当中,很多任务都纳入了标准化范围当中。结合了人物的标准化和典型化,可以形成冲突。法制节目需要将两个对立面的冲突表现出来,冲突越激烈越具备观看性。近些年法制节目开始具备明显的故事化倾向,软化了硬新闻,冲突的界限也逐漸变得模糊,更多地就是将人性的复杂性展现出来,冲突并不是为了将两者的对立展现出来,主要是为了创造多义的语境,使选择和思考变得多元化。

当前法制节目的叙事策略呈现出情感化,叙事要具备情感化,首先需要改变叙事视角,采用个性视角叙事,主持人的话语也要具备自身的特点,展开事件的过程中延伸记者的个性,从个性视角出发,这样读者就会更加理解记者,使受众更好地理解新闻人物关系和呈现出来的人文关怀。加强叙事的阐释性,当前我国采访技术不断发展,信息已经实现了共享,新闻的独特魅力不再是独家性,相比较而言更重要的就是新闻评论。媒体立场不同,因此对待同一个新闻事件是存在很大分歧的。那么利用叙事的阐释性,可以更好地区分节目。

三、评书说案类电视法制节目

(一)坚持平民化的心态

當前新闻传播方式开始广泛利用说新闻和讲故事的方式,在当今的传媒业界已经赞同这种新闻传播理念。将新闻事件作为背景材料进行二度加工,可以将讲故事人的叙事视角和观点等间接的反映出来。

叙事视角指的是叙述者观察和叙述故事的角度,利用普通群众心态对于法制故事进行审视,因此选择的范围非常广泛,还要贴近群众的生活,这样可以提高观众的真实感,同时可以发挥出警醒作用。例如《拍案说法》中,通常利用的就是前沿性法制话题,贴合人们的 日常生活。相比较而言《文涛拍案》的节目对象通常都是“大案”,和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具有比较大的差距,一味地追求社会轰动效应,节目将他人的命运展示出来,可以普及法律知识。电视节目策划的目的不仅是要吸引更多观众的注意,还要明确观众的兴趣,帮助他人树立正确的信念,从而使内心的需求得到满足。

当前很多评书说案节目在选择题材的时候没有结合平民化的心态和公共服务意识,这样一来,舆论引导的作用就无法发挥出来,社会各界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鞭策,只是在追求收视率和轰动效应。

(二)主持风格上采用个性化的话语

近年来我国开始流行评书说案类法制节目,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获得发展,需要选择有效措施促进节目收视率的提高。法制节目借鉴评书形式不只是模拟服装装扮和布置,这种形式不只是让说书人取代主持人,主持人和节目质量具有密切的关系,主持人要具备很强的评说功底。主持人应该做到口齿清晰,并且具有饱满的声音,在语调当中应该充满情感。评议的时候要具备精准性,注意评论要适度,评语应该具备智慧,阐述的观点要具备独特性,能够让观众信服。在表演的过程中,主持人应该模拟人物的心理,协调人物的语言、表情、动作等,不仅需要利用跌宕的故事情节,还要将主持人的魅力展现出来。

例如《拍案说法》,其节目形式接近评书的样式,可以凸显出主持人的犀利和老练,在主持人、知情人和说书人等几个角色里可以自由地切换,实现精准的把握。再例如《文涛拍案》,因为主持人的观点不够明确,话语表达的也不够准确,导致观众对于案情的判断不够清晰,影响到观众对法理的准确理解,这和主持人自身的评说能力和思维方式具有直接关系,这就需要提升自身的业务功底,否则就无法在当今的媒体环境中立足。

结语

本文在多个方面阐述了法制节目叙事话语,对于相关研究提供理论基础,促进我国法制节目更好地发展,明确发展路线,提高其收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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