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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作者:jkyxc 浏览数:

 XX 县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工作情况 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激励全县干部勇于改革创新、善于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着力营造遇事敢担当、干事有遵循、做事有底线的良好政治生态,XX年X月X日XX县制定出台了《XX县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试行一段时间后,于XX 年 X 月 X 日制定出台了《XX 县实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制度层面有力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落实,但是在具体执行中,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探索和思考。

 一、《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容错纠错的大环境尚未成熟。列宁曾说:“只有什么事也不干的人才不会犯错误”。干部在改革创新的实践中,

 犯错在所难免,但是容错纠错机制是把“双刃剑”,既可以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把干部干事的“大包袱”变成干事的“护身符”;也可能在容错免责条件、情形不完善的情况下,出现权力寻租,产生庇护式腐败,成为庸官的“护身符”,腐败分子的“挡箭牌”和“免死牌”。加之长期形成的政绩思想,容易导致干部评价的惯性思维无法破除,不能彻底的将人与事分开,舆论要求个人对出现不利结果的事件负责,这也是问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彻底接受容错纠错机制需要一定的时间,容易惯性认为现代社会公共事务错综复杂,政务治理应以谨慎为上,担心容错纠错机制可能会成为乱作为者的挡箭牌。

 (二)科学对待容错纠错机制不够。任何人、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先知先觉、不犯错误,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台目的在于纠正已经发生的错误,防止可能发生的类似错误,鼓励干事创业。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建立容错机制的同时,难做到既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关爱,又让干部切身放下包袱去干事作为,要让他们“想干事”,“干成事”。因此,当工作中可能出现偏差、失误时,及时纠正,避免放任错误导致事态升级,造成更大的损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这当中,总结经验教训,形成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又是一大难题。

 (三)配套政策不健全,正面激励和负面惩罚效应不强。《办法》中明确规定以下五种情形属可容错的行为,从规定上来看,不难发现规定较全面但是却也比较宽泛、客观,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及其相关配套政策作为指引,具有较大的弹性解释空间,存在认定自由裁量空间,容易导致容错的边界和尺度难以把握。在具体实践中,干部出现问题又具有独特性、具体性,因此,科学合理的政策指引尤为重要。失误、错误、违纪三者内涵、性质不同,但其边界没有截然的划分,正确区分干部的失误、错误、违纪的性质,实事求是、精准作出处理或者处分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的重要原则,但在现实中又缺乏正面激励及负面的惩罚,震慑效应不强。

 (四)宣传引导不够,容错免责机制知晓率低。《办法》中明确:“宣传部门应当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支持保护干部干事担当的政策措施,对探索创新过程中的过失客观性报道,引导公众理解支持改革创新,营造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但是我县的容错纠错办法仍处于摸索试行阶段,部分单位没有及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没有宣传容错纠错办法的精神实质,其中也包含我们个别纪检干部,很少接触这方面的宣传资料,所了解到的容错纠错机制相关知识渠道不宽,大部分均是从电视或者网络获取的。

 二、对策建议

 (一)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让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容错纠错机制。在网络信息时代,“容错纠错机制”申报人信息公开的及时全面和数据真实与否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对信息真实性的判断,以及对公信力的评价。基于“容错纠错机制”的特殊性,政府应在出台容错纠错细则后,在各大媒体上进行公开,讲解容错纠错机制内涵,避免群众对于这一机制的误解,让广大群众明白这一机制的建立是为了保护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积极性,而非属包庇政府官员的违规行为。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主动公开,通过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让群众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所作所为,包容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差错。当启动了容错机制后,政府应公开容错纠错事情的来龙去脉,给干部和群众一个交代。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认可、支持“容错纠错机制”相关工作的开展,才能让“容错纠错机制”长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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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科学对待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敢干事干成事。

 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防止小错变成大错、违纪变成违法,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干事创业。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为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担当负责、撑腰鼓劲。

 1.事前防错。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及时纠正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和错误,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错误的发生。决策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的拍板定案,都要加强调研论证、集体研究讨论、科学民主决断,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纠正党员干部行为上的偏差。

 2.事中消错。在干部干事创业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督、常态巡察和跟踪复查,有效清除出错误隐患。

 3.事后纠错。对于那些“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创新干事“试错干部”,要及时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多在政治、工作、生活上给予关爱,了解个人思想情况,化解心理顾虑,让他们始终心怀感恩,竭诚奉献。对于已经查明可以“容错免责”的干部,要通过谈话、提醒、反馈等方式,对问题产生的源头、过程及后果进行深刻反思,督促干部分析问题、找准原因、及时补救,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完善相关配套机制,丰富容错纠错内涵。

 1.完善容错纠错流程。实施“容错纠错机制”要先谋定而后动,从申请、核实、认定到公示和报备等流程要严格细化,

 制定和完善相关细则,经得起人事组织和社会群众考验和推敲。符合申请的事项要具体不能空泛,能通过文字、影像、录音等材料和相关数据支撑,核实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多部门通力合作,依申请事项开展调查,完成初步调查报告;认定要实行“一票否决”,对有问题的事项进行再次核查,存在一项问题便不能通过;公示相关情况,让社会、群众、部门对公示信息积极监督、反映情况;报备是对最终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相关申请资料、调查报告、公示信息等装档成册,便于后期监督管理。事前、事中和事后都要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人事单位和人民群众等多方积极参与,搭好多方参与的网络平台,建好线上、线下的沟通渠道,积极推动参与者发现问题、提供策略、督促工作,监督成效,让“容错纠错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消除改革创新者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畏惧心理,营造一个宽松、宽容、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为改革创新鼓劲加油。

 2.正确实施容错纠错办法,对存在失误或过错的单位、个人,但达不到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行为,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分类处置。一是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充分应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纠错的监督责任,按照干部所犯错误的性

 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廉政风险预警和组织处理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存在失误或过错的单位、个人,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消除影响的,可以视情节予以从轻、减轻甚至免予责任追究。四是充分考虑各地各部门的特殊情况,出台相应免责机制和督促各问责主体结合部门的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实施机制,做到标准细化,范围全覆盖,统一容错免责的执行标准。完善容错纠错相关配套政策。在建立容错机制的同时,应建立系统性的纠错整改机制。对产生风险的源头、过程及后果进行科学评估,找出原因,拿出解决问题、纠正错误、防止再犯错和后果扩大的举措。

 3.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容错纠错。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用机制推动干部勤勉工作,用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用机制约束干部严格自律,调动每个干事创业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注重挖掘正反典型,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进一步营造领导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干部队伍的活力激发出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4.做足问责程序启动前的功课。在问责决定前,允许责任人和当事人举证解释,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综合考虑是

 否应当容错。以反馈的事实和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并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来判定结果。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免于追究纪律责任的责任人和当事人,可以通过提醒谈话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开展工作,不能让他们产生因为怕被问责就缩手不干的想法。

 (四)拓宽渠道,宣传和践行容错纠错机制。利用政府网站、XX 消息、电视广播等平台,宣传发布容错免责机制,引导党员干部网上自学,提升党员干部对容错免责机制的知晓率,为广大干部敢闯、敢试、敢作为、敢担当营造一个宽松、宽容、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信息公开要及时、全面、有据可依。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动干部积极性和“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集中研讨、支部生活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熟悉容错免责机制、组织人事干部掌握容错免责机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精通容错免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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