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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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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各项规章制度

 【篇一: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财政所设置专职出纳会计,非出纳会计不得经管现金。

 第二条 现金管理应严格支出范围、收入及时缴存。

 第三条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三天的日常公务开支所需确定,月末

 现金余额控制在 1000 元以内,严禁 “白条 ”抵库。

 第四条 现金收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否则会计人

 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五条 现金支付原始凭证应加盖 “现金付讫 ”戳记。

 第六条 个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因公临时借用现金要及时办理报支

 手续,否则,要及时入账。

 第七条 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完善保管措施,确保现金安全。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 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

 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主管部门

 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 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

 理办法。

 第三条 组织收入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合法票据。

 第四条 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会计核算。

 第五条 非税收入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

 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财政票据指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是行政事业单

 位收费、结算的合法凭证。

 第二条 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

 第三条 财政票据实行限量领购、定期缴验制度。

 第四条 首次申领票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

 第五条 领购票据时需持有《票据登记簿》,缴旧领新。

 第六条 在票据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项、少联、错号等情况。

 第七条 按“票款分离 ”收缴办法将所收资金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

 第八条 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逐步规范镇级行政事业单

 位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

 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结合镇级政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镇政府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

 (一)财政所必须设有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并对所用资产的安全完

 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

 手续。

 (二)镇政府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

 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需填写《资产领用单》,如需借用固定资产,

 须经镇政府领导同意,办理借用手续。

 (三)财政所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

 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还手续,否则资产管理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四)财政所每年必须对镇政府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

 资产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

 查明原因,及时汇报。

 第二条 固定资产新建购置管理

 (一)新建办公用房及其他建筑物依据工程决算报告金额及时登记

 固定资产账。

 (二)镇政府购置的资产,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三)财政所必须及时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在购置后 10

 日内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一)镇政府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镇政府根据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

 产状况进行转移和核销,包括无偿转让、出售、置换、对外捐赠、

 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二)资产处置审批权限:镇政府处置固定资产,提出申请处置的报告,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经区财政局审

 核同意,按规定程序公开处置。

 (三)镇政府固定资产情况发生变更后,要及时调整账目,保证做

 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四条 镇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财政所要加强对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监管,按照区局

 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对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变更、

 处置、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使其做到定期清查盘点,确保帐

 实相符、资产安全。

 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所计算机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计算机网络系

 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计算机和所域网在财政工作中的作用,特

 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计算机包括本所所有的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第二条 严格按照计算机网络管理部门的要求使用计算机,切实维护

 好计算机的软硬件设施。在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的指导下正确

 安装使用网络安全设备,定期查杀计算机网络病毒,确保计算机安

 全运行。不得自行关闭或删除单位指定的防毒软件。不得随意从互

 联网上下载安装电脑软件,减少计算机病毒传染机率。

 第三条 计算机只能通过单位指定的线路接入互联网,严禁私自使用

 其他方式绕过单位的网络安全设备接入互联网;严禁上班时间利用

 计算机网络聊天、游戏、视频等一切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

 在网络上浏览、下载、传播色情、暴力形态等各种不健康、非法的图片资料;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

 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

 第四条 如果发现计算机有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

 响等,应及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通

 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机器。严禁擅自

 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五条 注意保守工作秘密,严禁将含有工作秘密性质的财政数据、

 资料发布到对外网站上或者在内部网上任意共享。操作人员的密码

 要互相保密,严禁串用,为安全起见应不定期更换自己的口令,口

 令应设置为 6 位数以上。如泄漏密码造成损失,由密码所有者负责。

 第六条 严禁将计算机及有关设施借给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七条 重视数据备份工作,可将数据备份到网络服务器上。每年将

 需要保存的数据刻成光盘保存。

 第八条 操作人员关机离开办公室前,应将计算机系统的电源连接断

 开。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财政所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全所每笔财务事项

 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第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

 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 各会计岗位要按月及时做账,不得拖延。总预算会计要按季

 对其他岗位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

 改。

 第四条 财政所长负责按季对总预算会计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进行

 稽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第五条 会计岗位之间要按季对账务进行互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

 意见,并要求及时纠正。

 第六条 支出业务发生后,先由出纳会计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进行审

 核,再报所长审核;所长审核后,由镇长进行签批。不真实、不合

 法的单据,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七条 财政所长、各岗位会计应按记账凭证所列业务职责范围,加

 强对各业务环节的审核。

 第八条财政所内实行严格的印章、支票分管制度。

 廉政建设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所廉政建设,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分条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

 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优质、高效,热

 情服务,杜绝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 ”现象的发生。

 全体财政所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政建设 “八不准 ”:

 一、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搞吃、拿、卡、要、送;

 二、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金)和宴请;

 三、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杜绝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不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五、不准利用职权拨人情款、办人情事,搞权钱交易,挪用财政资

 金;

 六、不准聚众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七、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八、不准利用职权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

 第三条 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处置、政府

 采购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办理,决不以打招呼、暗示等任何方式干

 扰正常业务,坚决杜绝讲关系、徇私情。

 第四条 财政所长对所内廉政建设负总责,负责全所廉政建设的领导

 工作,并做好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和考核。

 第五条 将廉政建设作为年终文明财政所评选,财政人员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 外单位或个人到财政所办理业务,问及的第一个工作人员为

 首问负责人。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每位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并认真

 解答来人提出的问题,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应及时受理,不属

 于本职工作的,应主动引导到相关岗位办理。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答复办理来人的业务事项或

 难以落实具体责任人时,应说明情况或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以任

 何借口推诿、刁难或与来人发生争吵。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接待来访者的全过程,应使用文明用语。

 政治及业务学习制度

 第一条 全所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政治

 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

 上级财政部门、镇党委政府保持一致。

 第二条 认真学习财政业务知识和现行的财政法规,努力提高业务水

 平。指定专人负责准备学习资料,统一组织全所人员学习会计业务

 和有关政策。

 【篇二:乡镇财政所规章制度规范文本】

 乡镇财政所规章制度规范文本

 目 录

 一、乡镇财政所管理办法

 二、财政所经费管理制度

 三、 “乡财乡用县监管 ”业务规程

 四、 “村财民理乡代管 ”业务规程

 五、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报账工作程序

 六、乡镇财政所财务工作制度

 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八、会计核算监督制度

 九、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十、支票管理制度

 十一、现金管理制度

 十二、票据管理制度

 十三、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

 十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十五、乡镇财政所印鉴管理制度

 十六、信访工作制度

 十七、财政所防火防盗制度

 十八、财政所长岗位责任制

 十九、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

 二十、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一、财政所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二、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二十三、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会计岗位责任制

 二十四、会计核算中心资金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五、单位报账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六、财政所文明办公制度

 二十七、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守则

 一、乡镇财政所管理办法

 (一)乡镇财政所上划县级财政局管理 ,属于县财政局派出机构。

 (二)乡镇财政所人员的人事、工资一并纳入县财政局统一管理,

 由县财政局负责办理人事调转手续与工资的审批管理,组织实施日

 常岗位目标管理与考核。

 (三)财政所人员党组织关系可继续实行属地化管理,参加所在乡

 镇党委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廉政建设、组织活动、组织纪律

 等)。财政所人员职责分工,由县财政局负责,人员的选拔、调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财政系统内部进

 行调剂。一般干部调动,由县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副所

 长级以上干部的选拔、调动,由县财政局按程序提出拟定人选,征

 求乡镇党委意见后确定。财政所所长和重要岗位人员应在全县范围

 内定期交流与轮岗。

 (四)财政所业务工作由县财政局统一领导,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为所在乡镇政府提供优质服务。财政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所长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按岗位

 职责开展工作。

 (五)有关业务工作规章制度,由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乡

 镇财政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县财政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乡镇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实行文明办公,既要认真完成县财政局安排的工作,积极参加县财

 政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又要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支持

 当地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遵守工作时间。

 (六)财政所人员参加县财政局岗位目标综合考评,对乡镇财政所

 人员实行县财政局与当地党委、政府双重考评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

 每年至少考核一次。分值权重按县财政局考核占 70% 、当地党委、

 政府考核占 30% 累加后计算考核结果,作为评选 “优、先、模 ”和干

 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乡镇党委、政府侧重考评政治学习、廉

 政建设、组织活动和组织纪律等方面情况,县财政局侧重考评业务

 工作完成情况。

 (七)乡镇财政所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与备品,要认真清查、登

 记造册,所有权归县财政局,财政所不得随意变更和处臵;变更、

 处臵和报废等,必须报县财政局批准。

 (八)乡镇财政所的正常经费由县财政局根据管理工作需要核定拨

 付。

 (九)乡镇财政所要严格执行所在乡镇政府和县财政局的安全制度,

 认真按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进行值班值宿;发生事故,按所

 在乡镇值班值宿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财政所经费管理制度

 (一)乡镇财政所经费要有年度预算计划,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保证必要支出;办公经费采取 “费用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的管理办法;各项支出要按计划和支出范围、标准,从严控制。

 (二)乡镇财政所经

 费由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计划内单笔经费支出在 200 元以下的由乡镇财政所长自行掌握核销;单笔经费支出在 200 元以上 或超计划的,必须事先提出用款申请,县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同意后

 方可支用;对未按规定报请和不符合要求的支出票据以及超计划、

 超范围的开支项目不准核销。

 (四)购臵物品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五)要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所有支出当月结算,特殊情况最

 迟不得超过次月 10 日;年终在 12 月 25 日前结清全年支出业务,按

 时上报年度决算。

 (六)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以及银行结算规定,按时记账、对账

 和结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三、 “乡财乡用县监管 ”业务规程

 (一)预算编制:乡镇政府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

 的具体工作由乡镇财政所代理。预算要按照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

 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将预算内外收支统一编入综合预算。预

 算编制、调整和决算必须按法定程序报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预算

 超收留用必须按照 “保工资,保重点,清陈欠 ”的顺序安排支出。

 (二)收入解缴:乡镇工商税收由所在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

 税款由税务部门按规定缴入国库; “农业三税 ”由财政所税收专管员

 征收,并编制分村、分项目的征收解报表,收款后在两日内填制缴

 款书,并全部缴入国库;乡镇政府所属各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

 费、代收代办款项和其他收入,一般应在乡镇核算中心统一办理,

 核算会计应按日结算,将收入全部缴入 “国库专户 ”或“预算外收入专

 户 ”,并及时与财政预算会计办理缴款手续。

 (三)支出领拨:县财政局对乡镇资金实行统一调度。乡镇正常经

 费,由财政所代编乡镇政府和代管单位年度预算支出计划;代编的年度预算支出计划征得乡镇政府和代管单位同意后,报县乡镇财政

 管理机构审核、县财政局主管局长批准;每月初由县乡镇财政管理

 机构根据批准的乡镇年度支出计划,结合前期资金收支结存情况,

 提出拨款意见交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拨付。

 (四)乡镇超收留用的资金拨付:由乡镇政府提出用款计划,财政

 所审核,县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复审提出意见,报经县财政局主管局

 长批准后,由县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负责通知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

 按计划拨付。

 (五)县财政对乡镇追加的经费或上级财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资金:

 由县乡镇财政管理机构与乡镇政府、财政所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

 做出用款计划,经县财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拨款事项。

 (六)集中支付:人员工资及民政定补经费,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

 机构将资金划入 “工资专户 ”,并委托金融部门代发;乡镇公用经费

 支出和事业支出及其它支出,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将资金从 “国

 库户 ”划入各乡镇 “支出专户 ”;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中所列商品的采购

 支出,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直接支付供应商。财政所对同级预

 算单位实行集中核算,代行管理单位财务核算,实行报账制并按有

 关规章制度进行监督。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批仍由单位行政

 领导负责。财政所对财政供给的 “村干部补贴 ”和 “农村五保户供养 ”

 等项资金实行集中支付。村级组织的其他收入统一纳入乡镇财政所

 开设的 “村级集体收入专户 ”管理,由乡镇农业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代

 理村级财务,进行集中核算。

 (七)收支对账:每月终了由乡镇资金会计(出纳员)向核算会计

 报账,填制《出纳报告单》一式两份。出纳的现金日记账的本期收

 支发生额及余额,应与核算会计的现金总账本期收支发生额及余额

 核对一致,做到账账相符。乡镇要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

 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金安全。乡镇核算会计应分收入项目进行明

 细核算,按旬与各单位报账员进行收入核对、结算,做到票款同行,

 确保收入足额入库。

 (八)年终结算:年末,乡镇财政预算会计要对照年度预算,认真

 核对年初各项预算数字;清理年度的各项收入,包括清理本乡镇拨

 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暂存款项;清理核对当年各项支出,包

 括经费支出、暂付应收款项;清理各项债权债务,做到 “欠人归还、

 人欠收回 ”;在此基础上,做好本级财政决算工作。

 【篇三: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手册 )】

 目录

 一、财政所工作职能 .......................................................... 2

 二、财政所工作守则 .......................................................... 3

 三、财政所岗位设置和主要职责 ................................................ 4

 四、财政所工作制度 .......................................................... 8

 五、财政所学习制度 .......................................................... 9

 六、财政所政务公开制度 ..................................................... 10

 七、财政所首问责任制 ....................................................... 11

 八、财政所会议制度 ......................................................... 12

 九、财政所文明创建制度 ..................................................... 13

 十、财政所廉政制度 ......................................................... 14

 十一、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 ................................................... 15

 十二、财政所信访责任制度 ................................................... 17

 一、财政所工作职能

 一、正确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

 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政所两个文明建设,依法理财,廉洁从政。

 二、编制年度预决算,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对本乡镇

 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三、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做好税源调查及协税护

 税工作,完成年度收入计划。

 四、负责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直接向农民发放的财政

 补贴资金的核实、管理、发放;不断完善各项涉农补贴、补助 “一卡

 通 ”管理模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做好家电下乡网点兑付和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五、负责管理乡镇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管小城镇建设、

 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

 七、承担乡镇、村(居)财务结算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村级财务

 指导和监督,分村记账、算账、存档,负责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

 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八、负责实施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 “资金、资

 产、资源 ”三资代理工作。

 九、及时办理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

 及调整手续,做好人事工资调整工作。

 十、承担其他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本乡镇范围内契税、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掌握相关情

 况。

 十二、承担村级 “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试点资金管理职责,牵头组织

 项目实施、项目督查等工作。

 十三、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县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政所工作守则

 一、爱岗敬业。珍惜本职岗位,自觉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甘做人

 民公仆;大力提倡奉献精神 ,保持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奋发努力,埋

 头苦干,任劳任怨,求真务实。

  二、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坚持依法

 行政、依法理财。

 三、团结共事。牢固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执行上级指示。服从局党组安排,坚持

 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以诚相待,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

 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自觉维护财政形象。

 四、勤奋学习。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

 发展观,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努力学习财经业务知识、法律法规,

 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全面建立学习型机关。

 五、文明办公。保持办公环境清洁、安静、有序;待人接物文明礼

 貌,谦虚谨慎;积极锻炼身体 ,增强体质。

 六、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财政各项改革,与

 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财政工作效率。

 三、财政所岗位设置和主要职责

 一、所长主要职责

  (1)主持财政所全面工作;( 2)负责全所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组织纪律管理、勤政廉政建设及其他各项创建工作;( 3)抓好财源 建设,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及时掌握收入进度,协调好各部门的关 系,努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4)管好、用好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

 经费,严控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向乡镇党委、

 人大、政府及县财政局报告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当好领导的参谋,为乡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工作决策提供信息资

 料;(6)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加强对财政所经费的管理,

 严禁铺张浪费;

 (7)负责各项财经法规、制度的宣传、督查工作。

 二、副所长主要职责

  (1)协助所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负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及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 3)

 负责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综治及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6)负责乡镇村两级债权、债务管

 理工作;( 7)负责乡镇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财政文

 明创建工作; (9)负责微机及网络维护工作。

 三、预算编制员主要职责

 负责本乡镇财政预算收支的管理、预算资金的拨付和核算;按时编

 制旬、月报表,进行基本数字统计;负责办理财政往来资金结算,

 编制本乡镇年初预算、年终决算报表,进行财务分析;负责完成乡

 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报帐员工作职责

 负责本乡镇备用金的领取和日常支出的报销,并按时向县农村财政

 管理局乡财中心进行报账;负责本乡镇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发放花名

 册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及其他相关

 的辅助账;负责完成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涉农资金管理员主要职责

 (1)负责对本乡镇相关部门报送的财政涉农补助有关数据信息进行

 收集、整理,并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涉农补助增减变化项目、标准

 等进行初审;负责汇总编制本乡镇财政涉农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

 (2)负责对本乡镇的有关涉农补助对象、项目、金额等进行微机录

 入和审核;负责编制打印分户发放清册;负责涉农补助资金个人账

 户的审核。

 (3)负责办理乡镇涉农补助资金的对账工作;负责建立乡镇财政涉

 农补助资金收支备查账,并实行分村建账。

 六、村级代理会计主要职责

 (1)做好各村的财务核算工作,准确归纳村的各项收支活动;( 2)

 按时记账、对账,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并进行送达 (每月或双月报送

 一份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每季度报送一份借款明细表,年末

 报送收益分配表于村、财政所长以及乡镇分管负责人 );(3)每次

 (期)与村财务报帐员办理好当次 (期)收支单据、款项的交接,并准确

 无误地填制好对账单,本期的应收款、应付款以及借款的增减明细

 表,并与村财务报帐员加强往来的核对;( 4)负责对村票据的领用

 进行核算上的监督,开具出村级票据核算单;( 5)准确开具每一张

 付款凭证,并定期与村级资金会计进行核对。

 七、村级资金会计主要职责

 (1)健全银行存款明细账,以及分村的银行存款明细账,定期与代

 理会计、村财务报帐员进行核对,每月向村报送一份经代理会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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