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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多维度思考

作者:jkyxc 浏览数:

摘要: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需要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等不同维度全面思考。建立协同的创新发展策略。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们应实施重点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技术创新策略、建立综合性创新成果交易制度的制度创新策略、建立科学的创新绩效评价体系的管理创新策略。关键词:国家创新体系;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

基金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社科基金项目(06DS098)。

作者简介:欧阳越秀(1973~),女,吉林长春人,经济学硕士,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工商管理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F12;F045.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9)02-0030-04 收稿日期:2008-11-11

自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国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但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这个重要阶段。如果能够抓住世界经济秩序调整的大好时机,加快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迅速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将对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既涉及到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科技中介机构等多个主体。又涉及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等多个维度。因此,对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进行多维度的系统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构架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兴起的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Innovation System)研究的主要成果来自个案解剖和对比分析。其中,代表人物英国学者弗里曼的《技术政策与经济绩效:日本的经验》(Freeman,1987)主要研究来自日本的个案,其结论是“日本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辅以组织和制度创新的模式使其迅速成长为工业大国”。而世界银行请经济学家尼尔森等所做的《国家创新:比较研究》(Neion et al,1982)则侧重于来自15个国家的对比,分析不同国家的创新模式差异。研究结果表明,国家创新系统是各国历史发展的产物。是由本国的经济、政治、历史和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决定的。研究者们的主要研究焦点汇聚在国家组成部分的创新行为和国家政府对这些创新行为的支持等方面。

1 国家创新体系的组织结构

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研究者对这一名词概念都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而是通过解释创新(Innovation)、体系(Sys—tem)和国家(National)的概念来阐述国家创新体系。事实上,在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也有把“National Innovationsystem"译为国家创新系统的,但现在的翻译已趋于一致,定为国家创新体系(刘海波,2005)。

在国家创新体系构建的过程中,没有某个最优的、固定的、普适的模式,需要结合本国国情来设计;对国外的模式只能借鉴。不能照搬。我们在这里尝试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延伸到更广阔的范围。给出如下的定义:国家创新体系应该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科研中介机构等多个主体构成。是层次结构合理、机制鲜明的有机网络系统,是互相紧密联系又分工合作的有机整体;国家创新体系应当为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究和专有技术研究共同组成的创新活动提供充分保障,且各主体分别发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知识应用等各有侧重的功能;其中,教育体制、创新人才、全球化信息网络和科技投入是国家创新体系的资源基础。

2 国家创新体系中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关系

1912年,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将“创新”概念引入经济学,开创了创新经济学的研究。西方经济学有关创新理论的研究逐渐形成不同的学派,具有代表性的有“技术决定论”、“制度决定论”和“互动关系论”。

“技术决定论”学派认为,技术创新决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是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力量,而制度则是技术的衍生物,制度创新与经济增长无关。“制度决定论”学派认为,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好的制度选择会促进技术创新。而“互动关系论”学派认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适度的技术创新能够引发制度创新和降低制度创新的成本,科学的制度创新则会为技术创新创造条件(李政,2008)。这三种理论学派均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针对不同的经济现象具有一定的解释空间,但又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反映创新的本质属性。

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实际上涉及到三个维度的问题: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是创新体系的重要目标,由技术创新转化为生产力则是创新体系的终极目标;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的保障,并和技术创新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管理创新是对国家创新体系的效果进行合理评价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创新总体上说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持续创新,持续破坏,持续优化,持续发展,这就是创新的经济发展逻辑。因此,协调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三者之间关系的关键,是要在保证破坏性关系的基本前提下,积极促进破坏性关系往良性的方向健康发展。

面对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需要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等不同的维度全面思考,建立协同的创新发展策略。

二、技术创新策略:重点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2007年3月13日,美国第二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的股票被纽约证交所终止交易,后申请破产保护,这标志着次贷危机的正式爆发。2008年3月16日,摩根大通宣布收购濒临倒闭的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危机进入第二阶段——由次贷危机演变成金融危机。其后,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花旗、汇丰、皇家苏格兰等昔日的金融之神一一轰然倒塌。欧美很多发达国家在2008年第四季度开始呈现出GDP的负增长,这场金融危机大有发展成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可能。

在如此恶劣的国际经济形势下,世界各国出台了不同程度的救市计划。据估算,各国政府对金融系统的注资总额已超过1万亿美元。面对危机四伏的现状,我国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计划以及两年4万亿元的刺激经济方案,这一切逐渐拉开了中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投资建设的序幕。在全球经济面临艰难局面的时候,如果我们能够在经济刺激方案中更多地向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倾斜,促使其快速实现跨越式发展,将为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1 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的国际借鉴

由世界经济论坛和美国哈佛大学国际发展中心发布的国家创新能力数据显示,印度在创新能力、对私人部门R&D税收政策等指标上均高于中国;在其他许多方面,印度的排名也都相对靠前。印度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和其以点带面的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密不可分。

20世纪80年代以来,印度根据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确定了以计算机软件业作为技术创新突破口的长远战

略,并在印度著名科技中心——班加罗尔建立全国第一个计算机软件园区。近20年来,印度把班加罗尔的发展模式由南向北渐次推进,形成遍布全国的软件产业集群,其软件产业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7年,印度有近7500家软件企业,雇佣人员超过85万人,软件业产值达到500亿美元左右,其中出口占380亿美元,约占世界软件开发市场的20%(黄德春等,2007)。从软件产业的迅猛发展中得到启示。印度政府正全力将生物技术产业作为继软件产业之后带动印度经济发展的又一新兴高技术产业给予重点扶持。据印度生物技术产业者联合会的统计,近年印度的生物技术产业规模年均增长速度达39%,出口占该产业总收入的56%(高云华等,2008)。

2 我国重点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技术创新策略

在关于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研究中,经济进化论者提出的技术制度理论(Nelson et al,1982)具有重要意义。技术制度理论框架下,不同行业的创新活动可以区别为熊彼特I型(sehumpeterMarkI)和熊彼特Ⅱ型(Sehumpeter MarkⅡ)。其中。熊彼特I型行业具有高机会、低专有、低积累的性质,而熊彼特Ⅱ型行业则具有高机会、高专有的特性,对非创新者和潜在的进入者形成明显的壁垒。同时,该类型行业的企业技术创新研究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将会使整个国家的经济竞争力和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得到巨大的提高。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借鉴印度在重点行业的发展策略。选择重点行业制定技术创新的跨越式发展策略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重点扶持行业的选择,要将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市场需求相结合,同时兼顾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储备。综合上述多种因素,新能源汽车行业和航空航天行业应当成为主要的备选对象。

伴随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汽车消费已经占据世界汽车消费市场的重要地位。而且,通过与国际知名品牌建立合资企业,我国在汽车行业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消化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多个国内知名汽车集团已经开始重视自主品牌的开发和生产。另一方面,我国能源需求的急剧增长打破了我国长期以来自给自足的能源供应格局,石油进口量逐年增加。由于我国石化能源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气生产量的相对不足,未来我国能源供给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将越来越高。因此,新能源汽车行业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从国际上看,2008年美国新能源汽车的销售较上一年同期增长46%,市场占有率达到3.2%,仍然保持在较低的水平。我国应当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技术创新建立专门的配套扶持政策,争取实现跨越式发展。

航空航天行业不但具有极高的科学技术要求,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军事力量强弱的重要体现。我国的航天事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60年代成功发射中程和中远程运载火箭,为航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1970年,我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1号发射成功,中国成为世界上第5个用自制运载火箭成功发射卫星的国家。2003年,神州5号载人飞船发射成功,我国由此成为世界上继俄罗斯和美国之后第3个有能力将航天员送上太空的国家,这是我国高科技领域继“两弹一星”之后又一座光辉的里程碑。我国的航空航天行业具有强大的技术积累,也是我国成为世界科技大国和强国的重要体现。我国应当继续增加在航空航天领域的投入,为航空航天行业的技术创新建立专门的扶持政策,争取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制度创新策略:建立综合性的创新成果交易制度

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资本市场对推动全球经济发展、促进资本和技术在各个地区之间的合理配置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随之而来的波动和因此而导致的国际金融危机的风险也日益增加。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由美国的住房刺激贷款引发,经过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迅速扩展到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最终波及到传统商业银行,导致整个国际金融市场的巨大波动。

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美林和摩根大通的变故标志着华尔街投资银行模式的幻灭。华尔街面临的变故从另一个侧面表明。单纯通过健全资本市场实现对创新技术和企业投资的退出是远远不够的。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多层次综合性创新成果交易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1 综合性创新成果交易制度的要求

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创新机制的建设单纯依靠市场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借助创新体系中的其他要素。特别是政府和金融中介机构要发挥重要作用。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创新机制的建立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资金支持;金融中介机构则可以借助资本的强力作用。加速中介体系(包括资本市场等)的建设,为创新机制建设带来巨大的增值服务。同时,创新成果交易制度的构建必须满足创新机制要求的三个特征:要素之间的双向联系、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能够实现保值增值。创新活动各参与主体应当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研发资本或风险投资的投人从单个项目上可能产生失败的结果,但创新成果交易制度应当有利于保障其总体上具有达到或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资本回报率,不能把“风险投资”变成“奉献投资”。

根据上述要求,适合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综合性创新成果交易制度应当由创新产权合约交易、孵化器转移和创业板交易等三个层次的交易制度共同组成。

2 综合性创新成果交易制度的体系结构

创新产权合约交易制度是指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政府或其他各投资主体在其投入资本而生产出的创新成果中拥有产权比例的计算方式,并通过产权合约的形式,把技术市场确立为法定的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提供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技术入股等方面的法定认定和交易服务。

孵化器转移制度的主体包括政府、项目承担单位、孵化器和企业。政府在为项目承担单位提供资金的同时签订合约,当项目承担单位进入完成重大创新成果的研发阶段,可把成果转至孵化器;新的在孵企业根据孵化器的评估结果向项目承担单位和政府转让一部分股权;在孵企业在孵化器内,享受孵化器的智能服务以及各类专业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的服务,实现成果的真正产业化。

创业板交易制度是指主板市场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型技术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制度。它是对主板市场交易的有效补充,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以利于有技术创新优势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并为风险投资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

创新产权合约交易、孵化器转移和创业板交易制度适合于处在不同阶段的技术创新和创新企业。在技术创新成果处于初级阶段时,创新产权合约交易起到主要作用。保障不同投资主体的创新产权具有便捷的交易渠道;当技术创新成果处于研发向应用阶段转化时,孵化器转移制度承担主要功能,特别是孵化器适合新生创新企业的各项专业化服务,将为企业的顺利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当技术创新成果处于发展壮大阶段时,创业板交易制度将为创新企业的融资和

风险投资企业的退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建立综合性的多层次创新成果交易制度,才能保障技术创新企业在发展的各个阶段中全部参与主体的权利,为国家创新体系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四、管理创新策略:建立科学的创新绩效评价体系

管理创新是指把新的管理要素,例如新的管理方法、新的管理手段和新的管理模式等。或要素的组合引入现有的管理体系内,从而更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创新活动。在创新活动中,国家创新体系应当既起到推动创新活动发展的作用,又是各种创新方法和手段的最积极参与者。因此,管理创新在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创新管理机制不完善,未能建立起适应创新发展规律的评价、交易和监管机制,未能针对基础研究、共性技术和专有技术创新的特点,充分协调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力量。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创新绩效评价体系落后,重视数量而轻视质量,使得科研工作急功近利,创新思想容易受到限制;重视所谓科研成果评奖而轻视其向技术创新的转化,不能充分实现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中,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导向性作用,建立更加科学的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刻不容缓。

1 世界知识竞争力指数的借鉴意义

世界知识竞争力指数(WKCI)是1996年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首次提出知识经济概念后,对其内涵与表征深入研究的产物。最新的WKCI指标体系共包含了人力资源要素、金融资本要素、知识资本要素、经济产出要素和知识可持续发展能力等5大类共19个指标(刘东,2007)。WKCI指标体系由4类投入指标和1类产出指标构成,其指标的设计独具特色。WKCI指标体系的设计思路和主要框架对我国建立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首先,评价指标的设计应当充分体现技术创新与经济价值和居民财富的内在联系。技术创新只有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提高国际竞争力,体现为国民收入和国民福利的提高,才能真正实现其根本目标。其次,评价指标的设计应当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人才强国”的基本理念,把人才培养作为衡量创新竞争优势的核心。现代国际经济竞争已经充分体现出人力资源的重要意义。对于国家,人才是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对于企业,人力资源是竞争力的根本和关键。最后,评价指标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到技术创新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创新行为创造出的财富,应当部分转化为研发资本的再投入,部分转化为知识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投入,才能保证创新行为的不断发展。

2 科学的创新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现状,借鉴国际先进的WKCI指标体系的设计思路和主要框架,解决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如下关键问题,对建立科学的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创新绩效评价体系要兼顾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两个方面的评价,忽略制度创新将使技术创新缺乏持续发展的前进动力。我国的基本国情是资本市场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同资本市场成熟国家相比较存在很多不足,这就需要在创新绩效评价中更加强调综合性创新成果交易制度的评价,通过其导向作用促使创新成果交易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技术创新的资本投入营造健康、顺畅的交易渠道,为风险投资基金创造高效的退出机制。

其次,创新绩效评价体系要客观地反映创新成果的潜在和实际经济效益,杜绝简单地以成果数量进行评估的粗放方式。在对科研论文和专利的评价上,不能简单的以SCI、EI等重要索引收录的论文和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为评估标准。对于原创性强的基础研究领域的创新成果,应当注重评价其发展前景和潜在的经济价值;对共性技术领域的创新成果,评价中应当潜在经济价值和实际经济价值并重;对专有技术领域的创新成果,评价中应当着重强调实际产出的经济价值。

另外,创新绩效评价体系要兼顾“市场效率”和“外溢效率”,充分反映创新成果在人才培养方面的贡献度。创新体系的资源配置效率或市场效率体现为创新主体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创新成果的经济效益。创新体系的网络扩散效率或外溢效率是指创新活动中大量的收益是以外溢的形式流向了社会中的个人(Rome et al,1994)即创新活动的参与者,更多地表现为创新成果的社会效率。只有充分认识到创新绩效评价体系中“外溢效率”评价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最后,创新绩效评价体系要客观地反映“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能只考虑眼前利益。创新绩效评价要考虑成果对自然资源的破坏程度和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贡献程度。在世界能源危机日益明显和节能环保成为热点话题的今天,只考虑经济效益而忽略环境保护的“竭泽而渔”式发展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创新体系的评价要综合考虑研发和教育资本的投入以及人力资本的产出,特别是要考虑如何评价创新人才的产出问题,从而为教育体制将创新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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