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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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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14篇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1

  (三)进一步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成果,扎实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四)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寿县人社局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_吃喝、互相宴请、安排高消费娱乐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五)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以及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娱乐、健身、旅游安排。严禁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_旅游。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2

  (一)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工作

  各镇(办)、社区承担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条款。县城管局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办)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明确辖区内办公场所、居住区域,公共区域、经营场所等管理责任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置设施标准,在所有实施区域合理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做好维护和管理;以党建为引领,发挥镇(办)、社区基层力量,强化组织动员,形成共建共治,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良好习惯。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卫健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易腐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规范易腐垃圾收运体系和服务,逐步替代“低、小、散”的非正规易腐垃圾收运队伍,规范易腐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易腐垃圾专用收运设施,实现易腐垃圾分类收集、计量等功能,建成覆盖全县的易腐垃圾收运网络。建立台账制度,落实易腐垃圾从产生、收运到处置的三联单制度,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严格落实作业规范,做到“日产日清”,运输过程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坚决杜绝“混装混运”。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办事处,教科局、住建局、卫健局、市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三)可回收物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逐步探索建立规范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和服务,引导市场化环卫服务公司向镇(办)、社区延伸,逐步替代非正规可回收物收运队伍。努力规范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可回收物。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可回收物专用收运设施,尽可能实现可回收物分类收集、计量等功能。探索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清理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县城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努力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衣物等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健康发展。探索搭建再生资源区域物流调控平台,畅通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再利用渠道,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

  牵头单位: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设施,实现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计量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坚决杜绝“混装混运”,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有害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工信局、住建局、卫健局、市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五)达标单位创建工作

  在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定期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把“达标单位”作为示范点打造的基本要求。2020年,动员部署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达标单位创建活动。明确创建单位名单,完成达标单位创建目标。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卫健局等各有关职能部门

  (六)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以居民社区为重点,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制定《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工作方案》,建立示范片区基础台账;同时,进一步细化完善示范片区创建标准,规范示

  范片区创建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情况,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住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安排部署电视台、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充分运用其宣传平台,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人人共享的社会气氛;充分发挥文明城市测评的杠杆作用,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情况列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中,强化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宣传知晓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分类知识宣传活动,利用户外显示屏、高杆广告、广告牌、公交车站等固定载体,公交车、出租车等移动载体持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融媒体中心等各有关职能部门

  (八)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切实从娃娃抓起,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及义务教育教学内容,以幼儿园到初中的学生为重点,加强垃圾分类教育,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积极开展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搭建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平台,推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2020年,每月开展1-2次生活垃圾分类课堂教育,至少开展1次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手抄报、国旗下讲话等多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教育。

  牵头单位: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妇女群体的作用,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进村入户。2020年,各镇(办)要组建1支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发挥党建引领,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每月组织党员志愿者至少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普及分类知识。组织大学生村官、驻村队伍开展多形式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每月至少1次,在学校和社区开展面向学生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发挥巾帼志愿者作用,发动组织全县妇女及家庭开展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每季度至少1次宣传活动,依托各类特色活动载体,面向广大群众和家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解宣传,充分发挥妇女群众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妇联、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3

  “万人助万企”活动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筹推进。

  (一)建立助企活动推进机制。乡党委、政府成立“万人助万企”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导问效(见附件1)。建立助企活动工作体系和问题化解机制,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建立领导包联企业和总调度机制。各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分别联系1家重点企业(见附件2)。乡党委、政府每月召开一次总调度会,重点解决各分包组解决不了的企业难点、痛点、堵点及困难、问题。每季度总结工作推进情况。

  (三)建立助企活动专项督导机制。由活动领导小组牵头,从乡纪委监委、党政办和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全乡助企活动的跟踪督导,定期掌握助企行动进展情况,定期汇总企业需求、梳理存在问题,推动涉企问题协调解决。加强助企行动督导考核,定期公布反馈助企服务成果。

  (四)建立企业台账和问题清单销号机制。建立企业问题台账,对企业问题实行挂号、销号制度,明确问题销号权限,严格问题销号分级审批制度。建立问题收集、难题报告、分办交办、销号管理等工作清单,明确问题化解责任人和时限要求,解决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企业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建立“企业问题解决销号月通报”制度。对“万人助万企”活动企业问题化解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加强对具体问题协调情况的跟踪落实,对已协调但落实不力的问题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局重点督办。

  (五)建立企业问题分级分类解决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分层分类办理。乡级包联领导能够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助企包联工作组乡级领导协调解决。助企包联工作组乡级领导解决不了的,由领导小组总调度会研究解决。乡级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报县级“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

  (六)建立考评奖惩机制。乡党委、政府每年对全乡助企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经考核被评为先进的单位和个人,以乡党委、政府名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4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X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大幅提升XX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推动实现乡村生态振兴,为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注重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突破菏泽鲁西崛起、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按照示范引领、改造提升、搬迁撤并等不同类型,制定不同地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具体目标,科学确定建设标准、方法与重点,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2.突出重点领域,有序集中攻坚。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可能,坚持提质和扩面并重,区分轻重缓急,聚焦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垃圾、污水、村容村貌等突出问题,用3年时间集中攻坚,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决禁止违规举债,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3.保护传统风貌,切实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4.坚持村民主体,充分尊重民意。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5.推进机制创新,确保长效运行。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群众自筹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坚持规划先行、标准引领、建管并重,推动县域统筹规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合理确定运行管护方式,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6.明确各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省级负总责,市级具体督导推进,县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实施效果负责,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XX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村庄规划编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建设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广大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条件好的村庄,高标准、整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率先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基本具备条件、亟需改造提升的村庄,重点完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集中连片打造,偏远村庄因地制宜开展整治,促进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空心化严重、拟搬迁撤并或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村庄,以整治脏乱差、建设清洁家园为重点,原则上不进行大的投入,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年度有序推进,实现“一年提标扩面、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总体匡算投资1500亿元,通过争取国家支持补一块、省市县财政拿一块、政府债券筹一块、社会资本融一块、集体经济投一块、群众自筹掏一块“六个一块”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其中,省级整合各类资金安排不少于300亿元,省里指导市县筹资不少于800亿元。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5

  县委高度重视上级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党史学习教育会议精神,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落到实处。制定《XXX党史学习教育方案》,明确重点任务、重要节点,统筹全县党员群众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3月20日按照市委对党史学习的安排部署,县委继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再动员部署会议,各级党组织按照县委安排相继召开再动员落实会议,加强落实自身主体责任,不打折扣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形成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部署推进、统筹协调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工作格局。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6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总体分为全面启动、重点专题研究及专项规划编制、规划文本起草、规划修改完善和审核报批等五个阶段。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9年x月-xx月)。根据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开展前期研究,筛选重点研究专题及专项规划清单。

  (二)专题专项与各区规划编制(2020年x月-x月)。x月底前,形成重点专题研究成果及专项规划成果。根据重点专题研究成果,汇总形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思路》。各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初稿应于x月底前完成。

  (三)规划文本起草(2020年x月-xx月)。在局官网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xx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x月底前形成规划大纲,xx月底前形成规划文本初稿,xx月底前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规划修改完善(2020年xx月-2021年x月)。广泛征求市相关部门和xx新区、各区对规划的修改意见、建议。根据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结合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内容要求,以及市“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成果,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组织开展专家论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

  (五)规划审核报批。根据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进程要求,按程序报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经市政府审批后,正式实施。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7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构建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明确区、街乡镇、社区(村)的责任,按照“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社区(村)制度,强化社区(村)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各街乡镇每日汇总社区(村)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各区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街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区社会工委民政局,要强化对社区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落实防控工作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街乡镇、社区(村),进行责任倒查,视情节严肃追责。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8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目前县委累计组织专题学习4次。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35场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切实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征订4本必学规定书目2100套,全部发放到位,利用微信公众平台设立的“百年党史”专栏内容,及时将党史内容推送到各个支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按计划每周一集体学习学好“四史”、通读“四本”规定书目,采取撰写心得、研讨交流、党员干部读书班、党史知识测试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推进五个专题逐项落实,使学习教育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持续掀起学习热潮。同时,依托“学习强国”软件引导党员开展自主学习。目前,共组织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机关集中学习12次、开展专题交流研讨3次,进行3次理论知识测试。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9

  (一)坚持学史明理。通过学习教育,树牢唯物史观,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深入理解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增强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坚持学史增信。通过学习教育,筑牢信仰之基,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坚持学史崇德。通过学习教育,弘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蓄精神血脉,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大力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革命精神,立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永葆对党的忠诚之心、对人民的赤子之情,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坚持学史力行。通过学习教育,加强党性锤炼,砥砺政治品格,践行知行合一,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建设西部一流大学的新征程中壮筋骨、长才干、立新功。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10

  ‍1.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完善“图书馆+书院”模式,推进尼山书院标准化建设,建立全省尼山书院联盟,形成孔子故里独有的特色与优势。推进XX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乡村儒学和社区儒学推进计划,加强师资力量培训,以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有条件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设立儒学讲堂,推动儒家文化进乡村,到2025年,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儒学讲堂实现基本覆盖。组织编写《中华传统文化大众化系列通俗读物》《中国传统文化读本》《中国民间文学大系》(XX卷),创作推出一批符合农村群众需求的传统文化通俗读物。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花会、灯会、庙会等民俗活动,打造节会品牌。梳理挖掘地域文化、乡土文化,指导各地科学策划、组织开展节事活动,打造乡村文化名片。

  ‍2.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制定《关于培育和弘扬新乡贤文化的工作方案》,深化研究阐释,厘清新乡贤文化发展脉络,明确新乡贤文化建设思路,推动建设一批乡贤馆、农耕文化展馆,弘扬传播新乡贤文化。开展新乡贤选树活动,通过“举乡贤、颂乡贤、学乡贤、礼乡贤”,把一批群众公认、品德高尚、处事公道、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地方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真正为群众服务、推动家乡经济发展的人士选出来、评出来。开展新乡贤文化进中心、进家庭、进校园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建设试点工作,运用传习中心、乡村儒学讲堂、道德讲堂、科学大讲堂等阵地,把新乡贤请到中心、讲堂,通过“讲、评、帮、乐、庆”等多种形式,讲好新乡贤故事,彰显新乡贤道德精神;把新乡贤文化与家庭家教家风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推动乡镇村志编修,挖掘、整理、编写弘扬传统美德、体现时代要求、贴近生活实际的家规家训,引导人们继承传统美德、树立家国情怀;把新乡贤文化与学校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深化“新礼仪新礼节”培育行动,涵育文明校风。开展弘扬新乡贤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创作具有地域特色的新乡贤文化文艺作品,组织多种形式的新乡贤主题文艺演出、文化活动,生动活泼地传播新乡贤文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和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开展“XX乡风·美丽家园”微视频、微电影大赛活动,拓展新乡贤文化传播平台。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推出新乡贤特色品牌项目,培育发展新乡贤理事会等新乡贤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的核心作用,探索引导新乡贤依法参与乡村治理,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3.大力传承红色基因。认真践行“红色基因就是要传承”,深入挖掘我省丰富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统筹全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深化沂蒙精神研究阐发,成立沂蒙精神研究院,设立“沂蒙精神研究”专项,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理论文章和学术专著,组织创作一批以弘扬沂蒙精神为主题的文学、戏剧、影视剧、音乐等优秀文艺作品。突出沂蒙老区、冀鲁边、胶东、渤海、冀鲁豫等红色文化富集区建设,打造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区。推动革命文化教育普及,建好用好XX省党史馆、沂蒙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深化党史、国史学习教育,讲好XX故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陈布展,建设革命历史档案信息数据库,深入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上展馆、VR虚拟现实展馆建设。编辑出版《红色XX365》《XX省红色旅游指南》,组织拍摄“XX十大抗日武装起义”文献记录片,打造红色文化宣传教育品牌栏目。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扶持乡村红色文化旅游开发,推动红色旅游与民俗游、生态游等相结合,打造一批乡村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实施“沂蒙精神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打造全国一流的亲情沂蒙红色文化旅游目的地,推出“新时代山水圣人”红色旅游线路。

  ‍4.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实施传统文化乡镇、传统村落及传统建筑维修、保护和利用工程,制定《XX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分批次开展重点保护项目规划、设计、修复和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民居、古树名木保护。整理保护有地方特色的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传统美术、戏剧、曲艺、民间舞蹈、杂技和民间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其他文化遗产持有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实施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做好县级历史文化展示场所的充实、改造、提升工作。推进“乡村记忆”工程,加大对农村历史街区、传统民居院落和生产生活民俗的挖掘保护,把乡村文化保护传承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开展第一批“乡村记忆”项目的设计与实施,到2022年,在全省打造XX个“乡村记忆”乡镇,推出XX个“乡村记忆”民俗节庆项目,建设100个“乡村记忆”博物馆(优秀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1000个“乡村记忆”村落(街区),10000个“乡村记忆”民居,使乡村成为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文化之乡、精神家园。挖掘和保护民间传统谚语、地方戏种、农耕文化、优秀习俗等乡村文化,建立数字影像馆,加大传承弘扬力度。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11

  着眼全党全国,立足绍兴市域,结合供销实际,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政治优势,真正掌握中国共产党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担当本领,更好地扛起当好“重要窗口”坚定维护者、积极建设者、先行示范者、全面展示者、忠实实践者的历史使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1.开展“忆越地英烈、悟红色真理”专题学习活动。

  一是开展党史专题学习。以“跟着总书记学党史”为主题,以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为基本时间线索,对学习作出全面系统安排。3月中旬以前,市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形式开展专题学习。4月中旬以前,将《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尤其是《习书记指导绍兴谱写新时期的“胆剑篇”》(习近平在浙江(十一))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结合扛起“五大历史使命”的责任要求,开展交流座谈,市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及时开展自学。7月中旬以前,围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新时期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专家辅导、现场学习、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对百年党史开展专题学习。年底前,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百年党史等内容,市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进行4次专题学习,做到县处级以上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全覆盖。

  二是开展党史学习专题培训。以“学党史、悟初心、办实事”为主题,开展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邀请专家来社开展党史培训,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史知识;充分利用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学习强国以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挖掘线上学习资源,强化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党史教育。市社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党史专题的在线学习时长不得少于20个学时。

  三是开展学党史主题党日活动。以“沿着红色足迹学党史”为主题,组织广大党员走进本地党史学习现场教学基地,参观博物馆、纪念馆、革命遗址遗迹,重温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结合支部学习,开展听老党员讲党课活动和主题阅读活动。组织开展一次以“学习《习近平在浙江》、《习书记指导绍兴谱写新时期的“胆剑篇”》”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在“七一”前,市社及直属各单位党支部至少开展一次学党史主题党日活动。

  2.开展专题宣讲和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组织市社党员积极参加各类宣讲活动,实现市社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史宣讲全覆盖,让每一位党员都接受一场党史宣讲教育;组织动员市社机关党员、“三驻干部”以及系统优秀党员代表深入基层开展党史宣讲活动。

  二是开展“党课下基层”活动。“七一”前后,组织市社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讲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市社党委书记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主题带头到联系点讲党课,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或直属单位党支部讲党课,市社及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为普通党员讲党课。

  三是开展“六个一”党员教育活动。围绕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到南湖看一次展览、听一次党课、学一次党章、观一次专题片、瞻仰一次红船、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的倡议,有序组织党员干部到南湖革命纪念馆开展“六个一”主题教育活动。直属各单位可利用绍兴红色资源,就近就地开展“进行一次现场宣誓,聆听一个历史故事,诵读一段文献史料,观看一部纪录影片,参加一次场景体验,进行一项互动教学”等活动。

  3.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

  一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深化党建“契约化”共建,以“党员在身边、温暖千万家”为主题,发挥“人人契约”作用,组织开展好党员服务群众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在职党员“两地报到、双岗服务”实质性作用,组织市社系统党员到所在社区报到,深化“点亮微心愿”机制,每名党员至少认领或参与实现1个“微心愿”。“七一”前,市社及直属各单位党支部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和“我为基层减负担”活动。通过专题实践活动,推动市社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服务为民思想,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特别是驻企服务员、驻村(社)指导员要主动下沉基层一线,做到“清单化”列出项目、“精准化”提供服务、开展“常态化”走访,帮助他们破解在复工复产、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推动区域发展和帮扶开发相融合,强化对困难地区民生服务供给上,市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认领并领衔破解1个基层关切的问题。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围绕投身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紧密结合投身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深化落实“三先三创”的情况,“七一”前后,召开严肃认真、形式多样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一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一起接受思想教育。年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自我剖析材料,深入查摆不足和差距,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狠抓工作的落实。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12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企业发展重点难点痛点问题,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走进企业,着力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化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后劲,提振发展信心,全面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便于助企干部开展工作,减少企业负担和行政资源浪费,“万人助万企”干部的选派,要统筹正在开展的“重点民营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民营企业两个健康”“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等工作机制中的干部选派,相互融合开展助企工作。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13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调整优化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强化减污和降碳协同推进、协同控制、协同减排、协同共治,实施新一轮运输结构调整、移动源污染防治、面源污染管控、扬尘污染防治、应急联动专项综合治理,全力打好夏秋季O3和秋冬季PM2.5专项攻坚战,坚决打赢“十四五”交通领域治气开局战。

  深刻认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认真研究分析第二轮环保督察群众反映的交通信访问题,举一反三、实事求是开展现场调查处理,确保督察问题整改到位,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回应群众诉求。

湖南省2022年廉洁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篇14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量化职责,层层动员,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成效。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汇报,明确职责,抓好督促落实。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宣传强大合力。要落实宣传人员和经费保障,推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要注重创新宣传模式,既要有集中宣传,更要坚持日常宣传;既要面向社会面宣传,也要注重对街镇、相关部门的宣传;既要注重宣传的声势和影响,也要注重实际、讲求实效。

  2、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宣传《纲要》工作作为当前消防宣传工作的重点,积极采取各种方法。充分运用传统和现代宣传方式、手段,集中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重点活动,大力营造宣传声势,突出活动效果,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社会、教育群众。

  3、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信息传播的优势,通过设立专版、专栏,制作系列专题节目、电视公益广告片,发表评论员文章、述评,邀请专家和各界人士撰写文章,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网络宣传阵地,设置宣传专栏、专题或弹出窗口等栏目,切实加大网络宣传力度。要及时向省级、市级新闻单位报送宣传活动的有关文字、影像资料,利用省级、市级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4、挖掘培育工作典型。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积极树立宣传典型,打造样板,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并及时上报,推动《纲要》宣传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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