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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两篇

作者:jkyxc 浏览数:

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两篇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发生多例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病例,后经确认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被WHO命名2019-nCov。为做好我镇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试行)》及上级文件精神和技术方案等。特制定此预案。
一、应急目标任务
为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处置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输入风险,或发生输入性病例和本地感染病例。后续可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三、应急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统一领导,多方协作。镇党委、政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疫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应对,广泛参与。依法依规做好疫情应对工作,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疫情应急处置。
(四)依靠科学,高效处置。加强医疗队伍体系和技术保障能力建设。遵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疫情处置规律,制定科学的处置方案,不断提升处置水平。
四、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桥头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我镇已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桥头镇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各相关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计生办、财政所、综合办、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和各村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并已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具体见文件。
(二)镇应急指挥部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镇应急指挥部成立若干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镇党委宣传委员朱林英牵头,镇卫生院委负责,镇民政等部门参与。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联系和协调;承办其他相关事项。
2.医疗防控组:由镇党委委员阚永战牵头,镇直各部门参与。负责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心理援助、开展疫情控制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镇主任科员张克稳牵头,镇直各等部门参与。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质量监控。
4.交通保障组:由镇党委副书记王恒季牵头,地方派出所参与。负责交通保障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和器械等物资的运送。
5.治安保障组:由桥头镇副镇长辛寿卫牵头,派出所、镇执法中队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疫区和控制区域的隔离工作,做好事发地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6.人员安置组:由镇纪委王家秀书记牵头,桥头镇派出所、村镇建设所、镇执法中队等部门参加。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7.新闻宣传组:由镇宣传委员朱林英牵头,镇团委等部门参加。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
根据需要,镇应急指挥部可以增设其他工作组。
(三)专业医务人员咨询组(专家咨询委员会)
镇卫生院负责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业医务人员咨询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其职责:
1.对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
3.参与制定、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5.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6.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建立统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
(二)预警
镇卫生院根据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提供的监测结果和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做出预警。
(三)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四)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1)桥头镇卫生院。
(2)桥头镇人民政府。
(3)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学校等。
2.责任报告人
履行职务的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执业医生。
3.报告时限和程序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应当在2小时内向镇计生办报告。
(2)接到报告的计生办委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报告内容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需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2)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3)经调查确认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规定执行。
六、善后处置
(一)恢复生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取消限制性措施,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后期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明光市人民政府.
(三)责任追究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桥头镇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后期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协调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成立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卫计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各成员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四、职责分工
镇宣传部门:负责全镇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把握好宣传口径,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公众宣传和普及。
镇联防联控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报送镇政府有关重点人员排查信息(疑似病例、村医诊断病例等疫情报告,以县卫生健康局报告为准),及时向镇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及县防控指挥部;传达和督办镇领导的批示及落实情况。
镇党政办:做好镇级救灾物资(非医疗)的应急储备工作,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条件。
镇教育办:掌握武汉来兴隆镇学生总体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向镇联防联控指挥部进行通报;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学校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预登记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等工作,全面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武汉来兴隆镇或有武汉旅行史的学生健康监测工作。
镇派出所:密切注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和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造谣者,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局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等。
镇民政办:配合联防联控指挥部做好贫困疑似患者的救助工作。
镇财政所:根据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并根据镇联防联控指挥部指示精神,采取先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再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对法定紧急采购事项,实行备案操作。
镇社会劳动保障所:对参与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被感染的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工伤认定和落实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作。
镇环保办: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进行监管,维护环境安全,做好镇内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工作。
镇农业办: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预报等工作,及时向镇联防联控指挥部通报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情况。
镇文化站: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国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
镇防保站: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和技术方案;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镇内疫情防治消毒组;组建、培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重点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调查、观测工作等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镇市场监管所:加大各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坚决禁止活禽销售,配合林业、农业农村、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售卖野生动物等行为。加大各类涉及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时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管。
镇林业站:负责配合县动监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物进出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调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按照职责组织快速隔离控制;密切关注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趋势、预警信息和及时通报等工作。
镇消防站:按照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力量配合镇防保站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协助医疗部门开展洗、消等行动。
镇红十字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情况,做好接受捐赠款物的发放工作;协助做好疫情传播防护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各村委会及党支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依法做好排查防控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协调联动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及时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协调会议。协调会议可由各部门提出,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情况,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策略,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工负责机制。各村负责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领域、战线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信息沟通与形势研判机制。各村、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展,及时了解疫情基本情况及各村防控措施和防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疫情形势研判,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四)协同防范机制。各村、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细化落实相关措施,严格对入兴隆镇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等的检疫、查验、卫生处理。公安、防保站、兴隆镇医院等单位及时做好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病例应急处置预案,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工作,落实发现疑似病例检测情况报告、内部疫情防范、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疫情监测、防治与诊疗机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疑似疫区返乡人员的健康监测、排查、报告、管理等工作,确保做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机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大型企业等地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七)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镇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情况,要适时组成督导组,对各村和有关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必要时,组建联合督导组,对重点单位、重要环节、重要部位的防控准备工作情况实施重点督导。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问责惩处。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如涉及其它有关部门事宜,按上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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