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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双语文教学类型探析

作者:jkyxc 浏览数:

【摘  要】本文在学习和借鉴目前国内外现有的双语文教学类型划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对我国两大傣族聚居区的云南省德宏州和西双版纳州在学校教学中开展的具有代表性各种傣汉双语文教学模式进行类型化探析;同时也试图通过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傣汉双语文教学所历经半个多世纪的艰辛探寻发展之路的概貌呈现,为今后在学校教学中傣汉双语文教学的可持续开展提供路径参考和启示。

【关键词】民族地区  学校  傣汉双语文教学  类型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5)15-0024-03

双语文教学是一项比较复杂的语言教学活动,目前我国双语学界对双语文教学类型(这里的“双语”是指少数民族语和汉语)的研究尚未形成较为成熟和统一的理论成果和观点,对认识和分析当前我国双语文教学类型的发展阶段和类型的划分,大多借鉴于英美等国外学者对双语文教学类型划分的一些相关研究成果。本文在学习和借鉴现有的国内外双语教学类型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对我国两大傣族聚居区的云南省德宏州和西双版纳州在学校教学中开展具有代表性的各种傣汉双语文教学模式进行类型化探析,同时也通过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傣汉双语文教学所历经半个多世纪的艰辛探寻发展之路的概貌呈现,为今后在学校教学中可持续开展傣汉双语文教学提供路径参考和启示。

一 保留式的傣汉双语文教学

该类型目前在我国双语文学界,学者们根据不同的认识和研究角度及发展阶段等,大致又可以称为保存(持)型、传承型、单语教学计划、扫盲式等双语文教学类型。该类型是尊重和允许少数民族学生使用母语接受教育,其目的是保护和保留少数民族学生的母语,防止其语言逐步衰退甚至消亡,加强学生的文化认同意识,确认少数民族群体在一个国家中的权利地位,保护、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和历史文化,并体现国家对多元文化教育的态度。

1.扫盲式的傣汉双语文教学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首次明确了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的关系,国家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出台鼓励和开展学校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方针政策和教学计划方案,使少数民族语文的使用范围史无前例地得到了扩大。随着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的增强,对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和建设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鼓励下,有本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基本实现了建立在语言平等交流和互相促进基础上的双语文教学格局。我国民族地区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双语文教学呈现出了以主要学习和使用民族语文的同时兼学汉语文的办学特色。

傣族民族文字历史悠久,但其使用范围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窄,而且老傣文的文字体系还不完备不规范,科学性不强,存在难识、难辨、难写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根据傣族人民的意愿,我国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对老傣文进行了改进。这时的学校双语文教学的主要任务是推行改进后的新傣文字,开展新民族文字的推广普及工作,用新傣文编写扫盲教材和通俗读物,以扫除本民族青壮年文盲和在少年儿童中教学新傣文为主。社会上一时兴起了推广新傣文的文化补习班、速成班和夜校等办学高潮。在学校学前和小学教育中,开设了用新傣文授课的民族语文课,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机构用新傣文翻译了一部分小学汉语文、算术等课程的教材,供少数民族学生教学使用。这类型的双语文教学主要是基于本民族文字的学习和传承。这类教学类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傣族语言文化传承,同时也为进一步开展傣汉双语文教学打下了基础,但这类型的双语文教学往往只强调学习本民族语文,不注重汉语

文的学习,在不同程度上会对学生今后的就业和升学等造成语言障碍。

2.传承式的傣汉双语文教学

传承型的傣汉双语教学是指在以傣族学生为主体的汉语文基础比较好的乡(镇)村级中小学中,推行“双语文化传承教学模式”。西双版纳州在民族小学五、六年级中每周加设2~3节傣文课程。在初中二年级至三年级每周加设2节傣文课程。各县市民族中学要开设傣文选修课程,以达到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学目标。德宏州则在傣族学生较为集中的民族小学3~6年级中开设每周2课时的民文课,通过民文课堂让民族学生了解和传承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这类型的双语文教学在如何做好学习和传承优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较符合我国当前九年义务教育的教育体制和素质教育要求及民族地区的教育实际,适合地方民族教育发展的需要,是目前傣汉双语文教学中比较有特色的教学类型。

但是由于缺乏完整的教学体制、有效的监管和科学的考核标准,该类型的双语文教学基本都是在小学阶段进行,而且课时有限,教学体系零散,民族学生很难系统深入地学习和掌握本民族传统文化知识。而且各地基础教育在面临升学考试的压力下,在开展传承型傣汉双语文教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应付心态,随意性比较强,甚至有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为会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从而取消此类双语教学课程。

二 过渡式的傣汉双语文教学

这类教学类型又称为辅助型双语教学。这种教学类型主要目的是帮助少数民族学生较好地掌握主流社会的语言,尽快融入主流社会和主流文化中,而且能够使学生在主流社会中获得更好的发展前途。目前,少数民族双语文教学类型中许多都有着很浓厚的过渡式色彩,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主导下的现代社会和当前我国教育体制下,该类型的双语文教学尤其显得很突出,其重要性被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和社会所广泛认可,并成为双语教学实践的主流形式。

1.试验型的傣汉双语文教学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起在适宜开展双语文教学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双语文教学实验,这也被誉为是我国双语文教育体制形成的重要标志。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水平寻求最佳方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双语文教学的有效途径。德宏和西双版纳先后开展了比较有成效的试验型傣汉双语文教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得到了国家和省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充分肯定。1985年德宏州结合傣语文特点和本地教学实际,引进了黑龙江省开创的“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拼音教学经验,在全州范围内的小学42个班进行了“双语文教学,拼音学话,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实验(简称“双拼注提”实验)。通过国家和省有关人员的测试,参加实验的傣族学生的汉语文读写能力已赶上他们高一、二年级的普通班的学生。该实验寓识汉字于读写之中,先读后识,边读边识,把以识字为重点的小学低年级教学,变为以发展语言、开发智力、培养读写兴趣和能力为重点,推迟了写字课开设的时间,增加了纯拼音课文的分量。以后逐渐减少民族语言的分量,增加汉语文分量。学生入学之初,教师几乎用民族语文授课,当学生基本会听会说汉语常用语后,教师用汉语文民族语文夹杂授课,并逐渐减少民族语文,增多汉语文。到二年级末,学生已能用汉语普通话进行思维和交际。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教育局与世界少数民族语文研究院(SIL)东亚部合作以傣汉双语文教学实验为科研课题进行试点。

该项目于2005年7月启动,在嘎洒镇、勐龙镇、勐罕镇选择5所小学进行试点,该项目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针对傣族学生在入学前,很少使用汉语交流。入学后就直接使用汉语文和汉语教材教学,傣族学生学习难度大,不少学生感觉不到学习乐趣,学习挫折感较强,因学生厌学而逃课、旷课现象等情况时有发生,课题组通过编写具有本土特色的教材,对实验点学校、村寨、家庭等开展宣传动员培训,培训实验教师,使教师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实用的教学方法等,借助本民族语文的学习提高汉语的学习水平,开展符合傣族儿童认知规律的双语教学活动。实验阶段是从学前班5岁儿童开始入学起,为期2年,至今已有23个班级504名学生接受“傣汉双语文教学”实验项目的教育教学,试点校的学生已熟练地掌握了傣语的“听、说、读、写”,母语的思维能力得到加强,促进了少数民族儿童学习汉语言文字的能力。

通过这些双语教学实验,不仅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和群众的支持,同时也引起了国内外有关机构和教育学界的关注,其取得的先进教学理念和成功经验,对推动双语教学地多元发展,促进民族教育的发展注入了一股股动力,对民族地区开展双语教学有着重要的示范意义。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面对当前复杂的双语教学环境,这种实验型的双语教学模式和经验,往往因局限于特定的地域性、民族性和针对性等,其很难进行经验复制,即大范围长期地进行推广的难度很大。无论如何,这种带有过渡色彩的实验型双语教学,不仅让人们从思想认识上端正和统一了对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关系的认识,也为探索和践行在我国多民族、多语言文字的国情下,贯彻国家民族语文政策,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培养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所需人才的根本措施做了有益的尝试。

2.“大纲型”的傣汉双语文教学

为了规范双语双文教学活动,更好地开展此项教学工作,德宏州在原有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制定了《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全日制小学民族语文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民语文教学大纲》),这一具有官方性质的教学大纲的出台标志着德宏州开始形成了完整规范的双语双文教育体制。在实施《民语文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双语文教育体制中,德宏州实施双语文教学的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并参照全国各地少数民族开展双语文教学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大纲型”为主、其他类型为辅的双语文教学体制。

“大纲型”双语文教学体制在德宏持续了十多年,为本州普及义务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做出了重大贡献。为使更多的教师在教学中能够进行双语文教学,提高教学效果,州民文教材编译室在潞西市教研室编写的《双语文教学识字篇》基础上修编出了《民汉词语对译手册》(以下简称《对译手册》)。《对译手册》把小学五年制统编语文课本1至10册中的生字、生词解释和例句逐个按四行体进行对注,依次为汉语拼音、汉字、民族文字为汉字词句的意译、给民族文字注音的汉语拼音。这种双语文教育在教学中较好地发挥了民族语文在学习汉语文中的作用,有效地解决了基础教育的普及与提高的矛盾,并使当时的德宏双语教学在实践和教研方面走在全省的前列。

“大纲型”双语文教学体制在实践上有效地解决了双语文教学中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的不相衔接问题,为摆脱少数民族儿童既没有掌握好本民族语文,也没有学懂汉语文的双语文教学困境,探寻出了一条可行的路子。“大纲型”双语文教学的持续和正常运行,需要有强有力的双语文政策支持,科学有效的双语文教学评价和考核机制,健全的师资队伍和完备的教材体系等教学条件保障。由于前面所述的这些条件没有得到持续和充分保证,该教学类型在长期实践过程中,能够坚持的学校逐渐减少,大多数开展双语文教学的学校转而采用直接民族语文辅助过渡教学,即开展短期突击式的民族语文教学,让学生从学本民族语文过渡到可以学汉语的程度,以简单的民族语文来辅助学习汉语文。

三 权宜式的傣汉双语文教学

这是一种临时性的双语文教学实践类型,这种做法是在傣族学生刚进入小学启蒙阶段的一年级就直接进行汉语文教学,到小学五六年级再设傣文课。其特点是首先以牺牲傣族学生母语为代价,是一种淹没式的双语文教学方法;其次是对于刚入学的傣族学生来说学习汉语文难度太大,易产生厌学情绪,造成学生辍学;最后是在高年级增设傣文课,带有“突击”性质。因此,这类双语文教学类型的主观性很强,近年来,随着政府和少数民族群众对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意识的增强,社会上要求在学校中开展和加强民族语言双语文教学的呼声此起彼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了落实政府政令和顺应民意,定期或不定期地在学校开展此类双语文教学工作,其带有较强的政策功利性和教学随意等特点。

总之,开展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双语教学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在多元文化教育背景下,其所涉及的学科不仅仅限于语言学和教育学两个领域,而且还涉及民族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领域的知识,所以,民族地区双语文教学类型的形成和选择,双语教学的可持续开展,政府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政策总是处在主导地位的。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双语文教学,要处理好民族语文和汉语文之间的关系,既要学好民族语言文化,又要学好汉民族语言文化,它既关系到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民族教育的振兴和少数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又有利于民族关系的融洽,并利于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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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戴庆厦、董艳.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历史沿革(上)[J].民族教育研究,1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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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马春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06

〔责任编辑:庞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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