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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音乐史论课教学模式探究

作者:jkyxc 浏览数:

在全国中小学艺术课程全面改革的形势下,师资问题已成为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问题。而作为主要为中小学培养师资、输送人才的高等师范院校,也必须适应改革的时代潮流,调整自己的教学结构和教学模式。下文从高师音乐史论课(主要是音乐史课)在新形势下的改革作为切入点进行探讨。认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及教材编写中历史文化知识比过去有明显的增加,相应,对师资的历史文化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一种新形势下,高师音乐教育,其中音乐史论课的比重不应是削弱而是要加大,应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学生的学习方式等方面,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

以音乐为基础的中小学综合艺术教育在观念上强调的是"在文化中的艺术教育",认为没有艺术的文化是不完整的文化,没有艺术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仅有技法教育的艺术教育是不完整的艺术教育。强调艺术与文化的整合。其教育内容上既包括戏曲、歌剧、舞蹈、文学、美术、建筑等艺术学科,又包含政治、经济、历史、宗教等大文化学科。具体到音乐领域就是既有中国传统音乐、民族音乐及新音乐,又有西方古典音乐、宗教音乐、流行音乐,以及其他世界民族音乐文化。而在众多的高师音乐课程中,音乐史论课的内容更接近新课程标准对综合艺术课内容的要求。因此,高师音乐史论课能不能适应新课标的要求,在为中小学艺术教育培养师资队伍的过程中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高师音乐教育的全面改革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下面就笔者在高师音乐史论课教学中的一些心得并结合新形势下的高师音乐教育改革,谈一谈高师音乐史论课教学模式改革的想法。

一、破除"重艺轻文"的教学观念,追求"文艺并重"、"以文养艺"的教学模式

可以不客气地说,今天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在办学过程中"单纯追求某一艺术学科之知识和技艺"以及"音乐工艺模式"的教学体系根源之一就是"重技轻艺"、"重艺轻文"的教学观念。在这种教学观念的指导下,整个教学活动不可避免地强调技术、技能的训练,把对音乐教学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演唱,演奏,作曲教学这一层面。使得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一直摆脱不了音乐学院式的教育方式,而其师范性质也最终难以得到体现。从而导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在技术、技能方面比不上专业音乐学院的学生(不排除个别学生在此方面的优异才能和突出表现)。又因为近几年高师连年扩大招生规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一再降低,使得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在文化素质方面又不如师范院校其他专业的学生,不能很好地满足中小学音乐教学的要求,使得高师音乐教育陷入一个两难的尴尬境地。

在许多人的头脑里"重艺轻文"的观念依然存在,这种认识观不可避免会造成高师音乐教育培养的学生知识面狭窄,技能单一的被动局面。因此,转变"重艺轻文"观念仍是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一个根本性问题。而作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必修的音乐史论课虽然不是以技能培养为主要目的,但因其内容的丰富性,对学生的启迪性,因而在整个音乐教育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提倡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今天,音乐史论课的教学能不能摆脱"重艺轻文"落后观念的影响尤显重要。

二、"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众所周知,音乐史课是从历史的观点出发,讲授音乐及与它相关联的一切音乐现象的课程。这就使得音乐史课的讲授必然呈现出纵向性的特征。因此,在音乐史课的讲授中,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的历史现象,还要注意每一个历史现象与其社会文化的关系。做到历时中展开共时,做到历时与共时的结合。(例如:维也纳古典乐派三位大师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创作在风格上既有历时性的统一,又有共时性的差异。)

对此,我们提倡《西方音乐史》课"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摆脱作家、作品的模式,注意音乐与社会、人的活动的关系。增多其他相关的音乐生活信息,增多有关社会史、文化史、思想史、政治史的信息量,力争在社会文化整合的环境中去理解西方的音乐。当然,这种教学模式同样也适用于其他音乐史论课的教学。

三、"一科为主,兼及数科",追求以人为本的教学模式

在新课程改革的形势下,高师音乐史论课教学的发展遇到了极好的历史时机与历史挑战。能不能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是高师音乐史论课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因此,在高师音乐史论课科目有限的情况下,在史论课教学中,可提倡多学科的关联,"一科为主,兼及数科",追求以人为本的教学模式。

譬如:音乐史课虽然是从历史的观点出发,探讨音乐以及与它相关联的一切音乐现象的课程,但其学科内容之丰富、信息量之大、知识点之多,恐怕是其他音乐学科无法相比的。可以说作为音乐文化存在的三个方面,即:音乐观念、音乐行为、音乐形态都在音乐史的讲授范围。面对如此丰富而又略显繁杂的学科内容,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使本应生动活泼的音乐史变成枯燥乏味的"死"音乐。而"一科为主,兼及数科",追求以人为本的教学模式是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的。即:在音乐史的教学过程中,立足于史学基础,借鉴音乐文化学、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美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成果,多角度地扫描古今中外各个时期的音乐文化。使学生在复合型的教学内容中,激发起学习的兴趣,主动、积极地配合整个音乐史课的教学。

只要教师在音乐史的教学中稍加留意并加以梳理和利用,就会促进整个音乐史的教学。而且对学生发散性思维的培养,综合素质的提高也是有帮助的。

四、以知识讲授为辅,提倡参与式、探究式、讨论式、引导式、互动式的教学模式

长期以来,高师音乐教育中,理论课的教学一直面临这样一些矛盾。即:知识点与思维能力的培养;书库式的知识与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灌输式的教学与"授之以渔"、"学会学习"的能力。

音乐史论课尽管是信息量大、知识点丰富的课程,而且随着学科的发展,其知识点越来越丰富。但它毕竟仍是以讲授音乐的发展为主的一门有限制、限度的课程,它不可能也不应该包罗所有的音乐学科内容。因此,在授课中,教师应采用以知识讲授为辅(许多知识点学生通过自己阅读的方式就可以从书本上直接获得),通过参与式、探究式、讨论式、引导式、互动式的教学模式,改变传统教学中教师一味地灌输,学生被动地学习的局面。形成在教师的指导下,把教学中心放在学生的思维能力、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上。这样做的最大好处还在于学生在将来走向中小学教学岗位后,会自觉地把这种参与式、探究式、讨论式、引导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运用到中小学的教学中去。而这一点也是十分符合新课程改革理念的。

五、中国音乐史教学中引进专题研究成果的教学模式

在中国音乐史的教学中可以吸收好的专题研究成果并引入到教学中,或举行专题讨论来配合整个教学。例如:在教学中可以引入原始乐舞文化心理分析,曾侯乙墓乐器研究、《乐记》、《声无哀乐论》美学思想、唐代燕乐以及记谱法理论等专题性质的讲座和讨论;西方音乐史中的歌剧发展专题,艺术歌曲发展专题讨论等等。不一定要求特别的深入,哪怕是提纲挈领的概括也可以。这样一来,在讲授音乐史知识的过程中,可以使学生学到做学问的方法。另外,专题性讲座的举办,也有助于学生史论素养的提高和训练,再配合小型论文的写作,既培养了学生的思维能力,也锻炼了学生动手查学术资料的能力。这样一来,在学生学习的纵向性过程中,又渗入了横向性的思维。把一个个分散的知识点串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有机体,那么,学生在理解和掌握起来就容易得多了。

六、结束语

以上关于音乐史论课的几种教学模式构想是笔者结合自己从事音乐史课教学的一些心得提出的一家之言,希望能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改革潮流中推波助澜。并期望抛砖引玉,引发更多关于其他音乐课程改革的新构想,新观念。不当之处,敬请各位同仁、专家不吝赐教!

王思琦 河南大学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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