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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年度自检报告

作者:jkyxc 浏览数:

  电梯维护保养年度自检报告

 -- 液压电梯

 (样式)

 使用单位名称:

 设 备 档 案 号 :

 单 位 内 编 号 :

 设备使用地点:

 填写说明及要点

 1.自检结果栏填写方式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并备注说明具体情况,无此项填写“/”,不得空项。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用简要文字说明; 2.标有☆的项目,已经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TSG T7004—2012;含第 2 号修改单)进行过监督检验的,自检时需要进行检查;标有●或有字符底纹的项目和要求为《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3.下述检验项目(内容)可根据电梯具体配置适当进行调整。自检或维护保养基本要求规定为“制造单位要求”的,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进行自检;如果没有明确的“要求”,应当按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制造单位的要求进行自检或维保 4.杠改时应在杠改附近空白处签名并标注杠改日期(应为自检日期)或加盖维保单位公章(不需签名和标注日期),不得使用涂改液进行涂改; 5 自检报告必须有自检结论、自检人员与审核人员的签字、日期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公章,否则本报告无效。

 6.本报告可以打印或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液压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设备品种 液压乘客电梯

 □液压载货电梯 型号

 产品编号

 制造单位名称

 改造单位名称

 安全管理人员

 维修保养单位名称

 设备技术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上行

 m/s 下行

 m/s

 层站门数 层

 站

 门 控制方式

 油缸数量

 顶升型式 □间接式;直接式 自

 检

 结

 论

 自检合格

  备注

  自检人员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

 审核人员

 自检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自检项目及类别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1 1技术资料 1.4 使用资料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附件 A《液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中的 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3(5)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修理的,1.1、1.2、1.3 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 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1 通道与通道门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往机房(机器设备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 4m; 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③梯子高度超过 1.50m 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 65°~75°之间,并且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容易握到的把手。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 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 1.80m,并且门不得向机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的警示标志:

 “电梯机器——危险 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 2.2 机房专用 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液压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并且设有消防设施。

 ● 机房环境

 清洁,室温符合要求,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5 2.4 照明与插座 (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置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6 2.5 控制柜 (2)断相、错相保护功能有效,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设错相保护;

 (3)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其附近标明“旁路” 字样,并且标明旁路装置的“旁路”状态或者“关”状态; ②旁路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 任何运行);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状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运行期间,轿厢上的听觉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 ③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轿门门锁触点;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的触点;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和层门门锁触点;④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

 序号 自检项目及类别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6 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5 (4)应当具有门回路检测功能,当轿厢在开锁区域内、轿门开启并且层门门锁释放时,检测检查轿门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层门门锁锁紧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轿门监控信号的正确动作;如果监测到上述装置的故障,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控制柜各仪表 显示正常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接触良好

 7 2.6 主开关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8 2.8 溢流阀 在连接液压泵到单向阀之间的管路上应当设置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满载压力的 140%。考虑到液压系统过高的内部损耗,可以将溢流阀的压力数值整定得高一些,但工作压力不得高于满载压力的170%,在此情况下应当提供相应的液压管路(包括液压缸)的计算说明。

 满载工作压力:

  MPa 溢流阀调定压力:

 MPa % 9 2.9 紧急下降阀 在停电状态下,机房内手动操作的紧急下降阀功能可靠。在此过程中为了防止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的驱动钢丝绳或者链条出现松弛现象,手动操纵该阀应当不能使柱塞产生的下降引起松绳或者松链。该阀应当由持续的手动揿压保持其动作,并且有误操作防护。

 ●通过下降阀动作,轿厢能下降;系统压力小于该阀最小操作压力时,手动操作应无效(间接式液压电梯)

 10 2.10 手动泵

 对于轿厢上装有安全钳或者夹紧装置的液压电梯,应当永久性地安装手动泵,使轿厢能够向上移动。手动泵应当连接在单向阀或者下行方向阀与截止阀之间的油路上。手动泵应当装备溢流阀,通过手动泵动作,轿厢被提升,相连接的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得超过满载压力的 2.3 倍。

 ●机房内手动泵操作装置齐全,在指定位置。

 满载工作压力:

 MPa 溢流阀调定压力:

 MPa

 11 2.11 油温控制

 液压系统油温监控装置功能应当可靠,当液压系统液压油的油温超过预定值时,该装置应当能够立即将液压电梯就近停靠在平层位置上并且打开轿门,有经过充分冷却之后,液压电梯才能够自动恢复上行方向的正常运行 ●油温监控装置功能可靠

  12 2.13 油位

 油箱中的油位应当符合要求并且易于检查 ●油量、油温正常,无杂质、无漏油现象。

  13 ● 电动机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阀、泵、消音器、油管、表、接口等部件 无漏油现象

 编码器 清洁,安装牢固

 15 2.14 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导体(PE,地线)可靠连接

 序号 自检项目及类别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16 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15 电气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动力:

 MΩ

 安全:

 MΩ

 照明:

 M Ω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250 ≥0.25 ≤500 500 ≥0.50 >500 1000 ≥1.00 ● 试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符合标准值

  17 3井道及相关设备 3.4 限速器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设有在轿厢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清洁,无严重油腻,磨损量、断丝数不制造单位要求。

 (4)受检液压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 2 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求

 18 3.6 井道安全门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9 3.7 井道检修门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20 3.9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 0.15m,对于局部高度不大于 0.50m 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液压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 0.20m。

 高度:

  m 距离:

  m 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21 3.12 柱塞极限开关 (5)当极限开关动作时,应当使液压电梯液压 泵站停止运转并且保持停止状态。当轿厢离开其作用区域时,极限开关应当自动闭合 ●柱塞限位装置符合要求

 22 ● 液压柱塞

  无漏油,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井道内液压油管、接口 无漏油 导靴上油杯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序号 自检项目及类别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23 3井道及相关设备 3.13 井道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24 3.14 底坑设施与装置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底坑清洁,照明正常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25 3.16 限速绳张紧装置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26 3.17 缓冲器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耗能缓冲器柱塞无锈蚀 最大允许距离:

  mm 对重:

 mm 27 4轿厢与平衡重

 4.1 轿顶电气装置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28 ● 轿厢状况

 (1)轿厢照明、风扇、工作正常,轿顶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轿厢检修开关(如果有)、停止装置(如果有)工作正常,

 (2)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紧固

  (3)随行电缆无损伤

  (4)轿底各安装螺栓紧固

  (5)轿厢及油箱导轨支架牢固

  (6)轿厢及油缸导轨清洁,压板牢固

 29 ● 轿厢侧靴衬、滚轮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柱塞侧靴衬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层门门导靴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30 4.3 安全窗( ( 门) )

 如果轿厢设有安全窗(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序号 自检项目及类别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31 4轿厢与平衡重 4.5 对重(平衡重)块

 (1)对重(平衡重)块可靠固定; (2)具有能够快速识别对重(平衡重)块数量的措施(例如标明对重块的数量或者总高度) 块数:

 块 或 高度:

 m 32 4.8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 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本条(1)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33 4.9 地坎护脚板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 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高度:

  m 宽度:

  m 34 4.10 超载保护装置

 设置当轿厢内的载荷超过额定载重量时,能够发出警示信号,并且使轿厢不能运行的超载保护装置。该装置最迟在轿厢内的载荷达到 110%额定载重量(对于额定载重量小于 750kg 的电梯,最迟在超载量达到 75kg)时动作,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动作数值:

 kg 35 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5.1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 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一个捻距内出现的断丝数大于下表列出的数值时:

 断丝的形式 钢丝绳类型 6×19 8×19 9×19 均布在外层绳股上 24 30 34 集中在一或者两根外层绳股上 8 10 11 一根外层绳股上相邻的断丝 4 4 4 股谷(缝)断丝 1 1 1 注:上述断丝数的参考长度为一个捻距,约为 6d (d 表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mm) ③钢丝绳直径小于其公称直径的 90%; ④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不得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36 5.2 端部固定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螺母无松动

  37 5.3 松绳( ( 链) ) 保护

 如果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者链条上,则应当设置检查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当其中一根钢丝绳(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电梯应当停止运行。

 对于具有两个或者多个液压缸的液压电梯,这一要求适用于每一组悬挂装置

 序号 自检项目及类别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38 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5.4 旋转部件的防护 滑轮、链轮、限速器,张紧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者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 导向轮轴承部无异常声响

 39 6轿门与层门

  6.3 门间隙

 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a.门扇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 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 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 10mm; 最大值:

 mm

 b.门扇与立柱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 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 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 10mm; 最大值:

 mm

  c.门扇与门楣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 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 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 10mm; 最大值:

 mm

 d.门扇与地坎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 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 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 10mm; 最大值:

 mm

  (2)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 150N 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 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 45mm 最大值:

 mm

 40 6.4 玻璃门防拖曳措施

 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41 6.5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42 6.6 门的运 行和导向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如果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

  ●层门地坎清洁,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传动带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层门装置和地坎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43 6.7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44 6.8 紧急开锁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序号 自检项目及类别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45 6轿门与层门 6.9 门的锁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有符合下述要求的门锁装置:

 ②锁紧动作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③轿厢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 7mm 时才能启动; 最小值:

  mm ④门的锁紧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2) 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应当符合本条(1)的要求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46 6.10 门的闭合

 (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47 6.11 ☆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及轿门的开启 (1)应当设置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当轿厢停在开锁区域外时,能够防止轿厢内的人员打开轿门离开轿厢;

 (2)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允许的最大制停距离范围内,打开对应的层门后,能够不用工具(三角钥匙或者永久性设置在现场的工具除外)从层站处打开轿门

 48 6.12 门刀、门锁滚轮与 地坎间隙

  a.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 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最小值:

 mm b.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 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最小值:

 mm 49 7试验 7.1 沉降试验

 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在上端站,10min 内的下沉距离应当不超过10mm。

  50 7.3 破裂阀动作试验

 定载重量下行,当达到破裂阀的动作速度时,轿厢应当能够被可靠 制停。

  51 7.4 轿厢和平衡重(如果有)限速器 — 安全钳试验

 (1)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轿厢有效制停。

 ●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

  52 (2)平衡重(如果有)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

 53 ● 栓 动力装置各安装螺栓 紧固

 作 柱塞、消音器放气操作 符合要求

 序号 自检项目及类别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54 7试验 7.5 其他类防止轿厢坠落措施试验

 采用 TSG 7004-2012 附表 3

 中除破裂阀或者限速器—安全钳联动以外的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措施,参照 7.3 和 7.4 的相应载荷要求进行试验。

 注:其试验方法应当由制造单位在其附近明显标识

 55 7.6 防沉降系统试验

 采用电气防沉降系统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 轿厢位于平层位置以下最大 0.12m

 至开锁区下端的区间内时,无论层门和轿门处于任何位置,液压电梯的液压泵站都应当驱动轿厢 上行; ②液压电梯在前次正常运行后停止使用 15min 内,轿厢应当自动运行到最低停靠层站; ③轿厢内装有停止装置的液压电梯应当在轿 厢内提供声音信号装置。当停止装置处于停止 位置时,该声讯装置应当工作。该声讯装置的供电可以来自紧急照明电源或者其他等效电源; ④如果采用手动门或者关门过程在使用人员的持续控制下进行的动力操纵门,轿厢内应当有以下须知:“请关门”。

  采用非电气防沉降系统,应当符合 GB 21240 中的相应要求。

 56 7.8 运行试验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 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 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设有 IC 卡系统的电梯,轿厢内的 人员无需通过 IC 卡系统即可到达建筑物的出口层,并且在电梯退出正常服务时,自动退出 IC 卡功能 ●轿厢平层准确度符合标准值,消防功能(如果有)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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