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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痕迹检验鉴定要点研究

作者:jkyxc 浏览数:

摘 要:司法鉴定是对案件真实情况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鉴定结论的科学认识活动,为了实现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效率以及提高交通肇事案件的破案率,交通事故痕迹检验鉴定技术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有检验、鉴别并应用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痕迹的信息,才能确保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文主要对基于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特征、痕迹检验分析要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痕迹检验鉴定的方法,促进道路交通司法鉴定工作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痕迹检验

由于机动车辆的交通肇事案件通常都是在高速行驶运动中发生,其过程短暂而复杂,尤其是一些重、特大、多方连环交通肇事案件,其动态的肇事形成过程也异常复杂,身在其中的交通肇事案件当时人本身也不一定了解案件的真是客观形成过程,给事后相关案件的处理带来了麻烦。何况机动车辆的肇事形成过程关系到事故处理中的责任认定,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又直接关系到相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相关当事人对自己有利情况的会添油加醋地说,而对不利于自己的客观事实则会刻意地隐晦或者正话反说,这是正常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反应,本无可厚非,但对于处理案件的辖区交警又必须客观、全面地了解车辆肇事发生的真实形成过程才能做到公正处理事故,否则,事故责任认定时的偏差将难以避免。况且有的机动车辆交通肇事案件已经车毁人亡,事故发生过程中也没有现场目击证人,案件处理过程中根本没有可以了解案情的证人证言,绝大多数车辆也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或“黑匣子”,也没有视频监控。要了解机动车辆肇事发生的真实形成过程、车辆关联性,要证实相关当事人对车辆肇事形成过程的陈述是否客观、真实,可以通过肇事现场痕迹和车辆痕迹的检验鉴定来保证。通过科学的痕迹检验鉴定,客观了解肇事车辆痕迹的对应关系和真实的形成原因,从而掌握案件处理的主动权。

1 交通事故车辆碰撞痕迹的特征

碰撞痕迹就是指肇事车辆与客体在碰撞时所产生的永久变形和凹状痕迹。根据外部结构形态可将车辆碰撞痕迹分为凹陷状痕迹、塌陷状痕迹、洞裂型痕迹、分离破碎痕迹。

(1)凹陷状痕迹,车辆碰撞面法线方向上承载着冲击荷载,从而产生车辆与客体接触部位之间产生立体痕迹,这就是所谓的凹陷状痕迹。凹陷状车体痕迹形成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支持,这些条件如下:车辆受碰撞部位要具有很好的塑性和韧性;车辆发生碰撞时的碰撞力要适中,如果碰撞力过小,那么车辆材料本身能够承受这程度的力度,那么车辆就不会出现凹陷状痕迹出现;如果碰撞力过大,那么车辆材料的极限强度也承受不住,此时车辆本身就会出现断裂或者孔洞;作用时间较短,车辆碰撞时产生凹陷状痕迹一般都是一瞬间的事情;造痕客体有一定硬度和突出的外部结构。凹陷状车体痕迹具有静态特性,能够将碰撞时所接触部位的形状和尺寸清楚的反映出来,具有明显的很起缘、痕底、痕止緣等特点。凹陷的程度有时可作为判定车速的一个很重要依据,凹陷立体痕迹可以作为判断碰撞车辆的同一认定的重要证据。

(2)塌陷状痕迹,碰撞接触部位面积较大是塌陷状痕迹产生的重要条件。塌陷状痕迹一般也只能将相互接触部位的面积和高度大致反映出来,一般而言,痕迹的同一认定是无法进行的。

(3)洞裂型痕迹,在凹陷状痕迹中已经提到了洞裂型痕迹,就是说,当车辆碰撞时的碰撞力过大,大于车体材料的强度极限,并且车体外部有较为坚硬的结构。洞裂型痕迹有时也能够将车辆碰撞的接触部位反映出来。

(4)分离破碎痕迹,分离破碎痕迹一般是针对车辆中易碎的部件,如灯罩、挡风玻璃、反光镜等,也就是说将这些部件作为对象,这些对象在碰撞时产生整体分离痕迹,破碎的物体肯定是一部分留在车上,另一部分在案发现场。认真鉴定事故是由于断裂而产生的,还是先发生事故,之后引起断裂。一般而言,由于断裂而造成事故,零部件上往往会出现陈旧性裂纹,这种裂纹属于疲劳断裂。针对疲劳断裂的断口而言,其既具有光滑的水纹状截面,又具有粗糙的麻面。交通事故发生时,会有很大的冲击力产生,会导致零部件产生脆性断裂,此时还与其他严重的车体破损同时存在。分离破碎痕迹能够将客体的外部结构形状反映出来,经过认真分析,就可以对碰撞部位和方向进行判定,由此可见,分离破碎痕迹其实就是破案的重要物证之一。

2 交通事故车辆碰撞痕迹检验分析

(1)痕迹新鲜程度,首先宏观检验鉴定车辆后,列出检验所见的痕迹,应确定所见痕迹的有效性,从痕迹新旧的角度出发,可以排除陈旧的痕迹,新鲜痕迹、较新痕迹的特征进行分析。鉴定车辆存在停放在较差的环境,显旧的痕迹可能与环境有关,特别是沙尘的覆盖,破损后被湿气氧化锈蚀等,所应着重确定痕迹是否属于真实陈旧在进行排除。

(2)痕迹高度,通过测量痕迹的高度,去寻找发现事故双方对应处的痕迹。痕迹的高度对我们确定碰撞部位有重要的意义,如果高度基本一致,痕迹形态基本相符,加上其他条件,如附着物等,则可确定两部位相接触。高度差异时需结合造痕体和承痕体接触过程中的受力变化、接触形态进行比对。

(3)痕迹形状,通过痕迹的形状、大小、类型去寻找造痕体,使承痕体造痕体相互印证,确定双方的接触部位,线条状划痕一般由坚硬凸出的物体造成,有一定深度,刮擦痕由面与面接触,呈立体形状,有一定深度,会存在尘土擦拭,物质转移等,是加层或减层的痕迹,有些痕迹呈弯折,扭曲,多数为挤压所致,应结合痕迹的走向、接触形态进行检验确认关联性,缺损、离断的痕迹可以通过重叠的方式进行比对,破损的痕迹多数存在物质交换。

(4)痕迹附着物质,常见已发生的物质转移有油漆、橡胶、纤维等,特别是油漆、橡胶受碰擦后容易脱落而附着在对方,且有颜色,所以容易被发现。如果两车辆的颜色不同,发生碰撞后,可根据痕迹周围附着的不同颜色较容易发现两车辆对应的接触点。如果颜色接近,肉眼难以区分,则必须进行微量检验同一性分析。

(5)痕迹受力方向,可根据痕迹的走向,受力的角度,判断车辆接触的角度,分析出车辆行驶轨迹,可确认事故形态,若作用力的方向垂直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则出现纵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近似平行时,则出现横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发生变化,痕迹的形态也会发生变化。

3 交通事故车辆碰撞痕迹的检验方法

检验前应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形态及肇事嫌疑车辆等事故有关的信息情况。对现场痕迹和嫌疑车辆分别进行观察研究,明确痕迹形成时的接触过程及部位等,有目的地寻找确定特征。在承痕物体和嫌疑车辆上分别寻找具有特征性的、可以相互印证的痕迹,寻找确定特征,痕迹特征要从痕起端、痕止端、痕面、痕壁、痕迹部位去寻找发现,并将事故形态联系起来加以分析比较,从而找出二者特征的符合点和差异点,加以综合评判,确定其异同。在比较检验的基础上,對特征间的异同进行综合分析,有必要的话,可对某些物证进行理化检验,从而提出认定意见。

(1)测量法。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痕迹的检验工作中,测量法是最为简单也最为常用的痕迹检验方法,该方法就是指利用各种仪器设备对车辆的碰撞痕迹进行测量,测量痕迹的长度宽度和高度等详细数据,并进行记录,然后通过数据计算和分析就能够找到痕迹之间的关联性。这种测量法是直接对痕迹的外在数据进行测量,找到肇事车辆事故车辆碰撞情况,确定出碰撞的具体位置。

(2)比对法。比对法也是交通事故车辆碰撞痕迹检验中的常用方法,该方法顾名思义,就是将事故车辆的车体碰撞痕迹进行比对,找到两者碰撞痕迹之间存在的关系;亦或者鉴定人员可以对车体的碰撞痕迹进行简单的分离,依次进行对照。为了保证该方法应用的质量,保证最终的分析结果科学和准确。在使用时,鉴定人员如果已经对车体的碰撞痕迹进行了简单的分离和取证,在进行深入检查时,需要对其放大,然后通过重叠的方式,比对事故车辆的痕迹重叠情况,如果两个痕迹的长度、宽度以及位置、形状、附着物等都是相同的,那么就可以确认车辆接触。

4 结束语

我国法律、法规的逐渐健全以及民众法律意识的提升,都带动着交通事故痕迹检验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痕迹检验技术实际应用中应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方法,并与车辆工程学、法医学、力学、交通工程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结合,才能更好的地为交通事故鉴定提供准确、可靠的服务。经过痕迹检验技术的不断进步,其日渐突出的价值和重要性必将被人们所认识,交通事故的鉴定也越来越公正、全面和准确。

参考文献:

[1]张昆.肇事车辆痕迹检验方法的理论与实践探讨[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5(05):116-117.

[2]李丽莉,张思尧,杨飞飞.车辆碰撞痕迹的同一性认定[J].中国司法鉴定,2010(05):67-68.

[3]张鼎昱.基于车辆碰撞痕迹检验的同一认定问题研究[J].科技资讯,2012(01):244.

[4]宋志强.如何进行交通事故痕迹的分析与鉴定[J].教育,2015(0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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