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支付经济补偿
作者:jkyxc
浏览数: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热门文章:
- 鸟瞰2016十大军事科技:机器人战争并不遥远2022-04-18
- 2011年国外卫星技术发展2022-04-18
- 浅谈SPOT遥感技术在黑龙江省森林资源调查中的应用2022-04-18
- 探索中国高科企业成功路2022-04-18
- 浅析科技馆智能化导览系统的设计2022-04-18
- 天军:午后桌前的马丁尼2022-04-18
- 参悟中航工业的珠海思维2022-04-18
- 基于共词分析的国际企业研发文本知识挖掘可视化研究2022-04-18
- 第27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全国中小学生(江苏地区)金钥匙科技竞赛个人初赛赛题2022-04-18
- 城市聚集效应的经济学分析2022-04-18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 某小学“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 2020nian 疫情防控个人现实表现材料两篇(乡镇、街道书记)
- 2020街道社区抗击疫情先进人物事迹材料两篇
- 关于社区,乡镇防控疫情抗击疫情先进事迹材料六篇
- 2020银行系统抗击肺炎疫情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两篇
- 就业局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工作总结
- 乡镇土地确权自查报告
- 有关针对国有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三篇
- 建设工地关于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 后勤服务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汇报
- 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两篇
-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两篇(学校篇)
- 大学生暑假实践报告
- 最新2篇街道书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现实表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