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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力推进黄河三角洲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作者:jkyxc 浏览数:

摘 要: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际国内应对金融危机、中央地方共同谋划“十二五”发展的重要时期,国务院批复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要求黄河三角洲地区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效生态经济发展新路子。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着眼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必将对今后一个时期黄河三角洲地区乃至全国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与长三角和珠三角不同,黄三角成陆时间较短,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以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和海岸线自然保护带为主体的核心保护区约占区域总面积的14%,沿海岸线的浅海滩涂、高效生态农业区以及黄河现行和备用入海流路等控制开发区也占相当大比重。这种特点决定了黄三角不能照搬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发展模式,而必须突出高效生态特色,努力探索一种符合本地实际的高效生态经济模式,走高效、集约、低碳、环保、可持续的生态发展之路。这种高效生态经济模式是一种科学发展模式,其核心就是实现发展方式和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为此,必须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生态产业,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高效生态产业链,努力打造特色生态产业集群,逐步形成特色高效生态产业体系。同时,要积极倡导全民绿色生态消费和生活方式,从政府采购、日常生活等方面引导公众科学和绿色消费。

一、强力推进建设全国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

黄河三角洲是一个待开发、正在开发的地区,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决不能走“先开发、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科学发展观要求别的地区不能走这条路,高效生态经济区更不能走。为突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这条主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不仅是《规划》分量最重的一部分,而且也摆在了优先的地位。首先,《规划》把生态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加强生态林、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重要地质遗迹、湿地、草地、滩涂和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植物原生态,恢复和增强生态服务功能。第二,《规划》要求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形成环境共同保护、共同治理的新局面,切实提高环境质量。第三,《规划》要求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积极探索资源集约节约和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建立完善资源开发保护长效机制,推动土地集约化利用、规模化经营,提高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实现集中集约用海。第四,《规划》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加快发展,推进环境友好型产业集群发展,推进重大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壮大循环经济规模,建设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在当前资源和环境双重约束下,今后我国各地区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依靠大量消耗资源、大量排放“三废”、大量出口廉价产品来谋求发展,而必须走科学发展之路。区域科学发展是一种强调以人为本的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它追求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统一。黄三角地区发展高效生态经济,建设全国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就是实现科学发展的一种重要模式。首先,要以创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为着力点,全力推进高效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将黄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全国高效生态经济的样板区,成为全国探索科学发展之路的先行区之一。其次,加快建立高效生态经济示范体系,分阶段建设一批生态型示范企业、示范村庄、示范乡镇、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港口和示范园区,构建高效、集约、低碳、环保的生态企业、生态园区、生态社区、生态港口和生态城镇,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标杆和排头兵作用。第三,针对核心保护区、控制开发区和集约开发区的不同情况,制定差别化的高效生态经济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改变传统的不讲条件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和乱开发的倾向,合理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同时,对集约和控制开发区,要明确产业发展导向,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块、不同阶段和产业链不同环节,制定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标准,包括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等,实现从招商引资到选商选资的转变,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二、在开发中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规划建设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实验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支持资源循环利用,深入推进“点、线、面”循环经济综合试点,加快构筑循环经济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在企业层面上,支持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鲁北化工、山东海化加快发展,实施重点企业示范工程,实现“资源-废料-原料”多次利用的良性循环,放大示范带动作用,发展一批新型环保企业。在行业层面上,加强高效能、零排放、可循环技术研发,推广循环生产模式,加快化工、电力、建材、轻工等行业技术改造,构筑行业生态产业链。在全社会层面上,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复合立体、动植物共生等效益较高、良性循环的先进模式,推进秸秆、农膜、禽畜粪便等循环利用;推广海化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经验,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建设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构筑环境友好型产业群;科学布局城市供水、供热、供气、交通和绿化,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废旧物资的回收、加工、利用,提高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水平,建设生态城市。培植环保品牌,大力发展环保产业。(1)节能重点工程——发展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产;实施电力、交通运输等节油工程,发展燃料乙醇等石油替代品;在石化企业实施系统能量优化,综合能耗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推行节能建筑材料;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住宅中推广高效节能照明及节水系统。(2)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扩大鲁北化工、海化集团、华泰集团、晨鸣集团、西王集团、铁雄集团、华誉集团、正和集团、垦利石化等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效应;建设10个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3)循环经济示范模式——磷铵—硫酸—水泥联产、海水—水多用、盐碱电联产、造纸—污水—芦苇湿地—造纸原料等。

(二)科学和集约利用资源。

以科学合理利用区域优势资源为目标,以节地、节水、节能和节材为重点,实现资源集约化开发利用。一是节约用地。要强化功能区划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重点开发荒滩盐碱地,有效保护湿地,推动集约化利用、规模化经营,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规划用于建设用地的荒滩盐碱地,必须成片开发、集中开发,防止乱占滥用、无序开发。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要严把土地闸门。合理引导农村节约集约用地,继续实施以基本农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撂荒地复垦、盐碱涝洼地综合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综合开发,采取上粮(棉、林、草)下渔和深沟条田、暗管排碱等模式,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地综合效益。二是节约用水。严格水资源管理,努力建设节水型经济区,强制高耗水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严禁新上高耗水项目;积极推广农业旱作技术,建设节水灌溉示范区,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大城市节水力度,强制推行节水设备和器具,推广再生水利用,加快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步伐;加大云水资源开发利用量和地面蓄水能力,扩大海水和微咸水利用规模。到2010年,节水约3亿立方米。三是节约能源。优化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高度重视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突出抓好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实现结构性节能;加大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实现技术节能;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把能源消耗降低指标,作为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节约材料。加强重点行业物耗管理,大力推广节材技术和工艺,鼓励使用再生材料和新型环保材料,推广应用替代材料。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增强后备资源保障。严格开发资格认证和许可管理,在维护生态、专家论证、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开发特色资源。

(三)强化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根据区域内重化工业比重偏高的实际,要强化政策引导,严格环境执法和产业准入,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巩固提高“一控双达标”成果,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源头上扭转环境污染的趋势。

1、加强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把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要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加强污染专项整治,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行严格的水污染达标排放,强化对主要河流、湖泊和海洋排污管制,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的直接排污口,加大对重污染行业的治污力度,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处理污水的数量与质量给予支持,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淘汰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技术和设备,着力解决塑料、电力、化工、建材、铸造等行业的结构性污染,加大城市烟尘、粉尘、细颗粒物和汽车尾气防治力度。加快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危险废物、废弃放射源安全收置处置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100%;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实行村收集、镇运转、市(县)集中处理的流程模式,实现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共建共享。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水权、排污权等交易制度。力争到2010年,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60%以上的水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达98%,其中设区的市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6%。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超过328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2、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实施保护治理自然生态工程。加强对库区、湿地、草地,重要水源地和涵养区,以及近海岛屿、滩涂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强化水土流失、矿区地面塌陷、落地油污染、海沙开采、海(咸)水入侵等生态脆弱区和退化区的综合治理,加强海上石油污染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对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黄河入海口,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植树造林,改良天然草场,稳定生态系统结构,巩固提高蓄水调水、净化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实施绿色通道、城乡绿化、农田林网、围村林建设等工程,在土地条件较差的盐碱地区,重点发展以刺槐、白蜡、柽柳等为主的防护林;在土地条件较好的地方,大力发展以枣梨为主的经济林和以杨柳为主的用材林,积极推行林经间作和枣粮间作,形成抵御风沙、改善生态环境的绿色屏障。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搞好城市绿化和城市水系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建设优良人居生态环境。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到201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东营、邹平基本建成生态市(县)。(1)水污染治理——严格水功能区划标准,加强黄河、南水北调工程和小清河流域的水污染治理。(2)海(咸)水入侵治理——严格控制近海漏斗区地下水开采,涵养水源,修复与保护水生态系统。实施莱州水生态修复工程。(3)大气治理——燃煤电厂全部安装脱硫装置,实现达标排放。(4)防护林工程---实施农田林网、路域林网、水系林网“三网”合一绿化工程,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平原绿化。(5)自然保护区建设——建设和完善一批自然保护区,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物种拯救工程。(6)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建设黄河三角洲地质公园。(7)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建设和完善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地基、空基、天基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工程。

黄河三角洲处于大气、河流、海洋与陆地的交接带,多种物质和动力系统交汇交融,陆地和淡水、淡水和咸水、天然和人工等多类生态系统交错分布,是世界典型的河口湿地生态系统,既具有大规模发展生态经济的独特优势,又对渤海湾和黄河下游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至关重要。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经济,不仅有利于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更有利于加强以国家级湿地、国家地质公园、黄河入海口为核心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改善环渤海地区和黄河下游的生态环境,维护渤海湾和黄河下游流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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