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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与建议

作者:jkyxc 浏览数:

[摘要]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代表湖南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6个地区共85所幼儿园进行了调查,同时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发现湖南省学前教育在过去的5年里经过长足发展,已建立起了基本满足城乡需要的幼儿教育体系,园所数量增加较快,2009年3-6岁幼儿毛入园率平均达到66.3%,较5年前提高了30个百分点;示范园和中心园建设取得较好的成绩;办园主体日益多元化,民间资本投入学前教育的热情较高,但与此同时也暴露了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如幼儿园发展不均衡,学前教育公平难以实现,政府对民办园的管理缺失或不到位,导致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民办园普遍质量不高;各地还普遍缺乏0-3岁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政府对0-3岁早期教育也缺少关注和重视。为促进湖南省学前教育事业今后健康可持续发展,各地市县政府应加强当地学前教育规划,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准入制度与办园质量监控体系;重视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努力实现学前教育公平;逐渐推进0-3岁早期教育服务体系的建设,努力实现全省0-3岁早期教育与3~6岁幼儿教育的一体化。

[关键词]学前教育;幼儿园;政府责任

一、问题提出

2005年,湖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颁发《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未来5年湖南省幼儿教育的发展目标是“全省幼儿教育要形成以政府办园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和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以示范幼儿园和中心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如今经过5年的发展,全省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到底如何?其发展格局是否已能满足社会的需要?目前仍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只有围绕这些核心问题弄清楚当前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才能为湖南省学前教育事业下一阶段的发展指明方向。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采用分层分类抽样法,我们从湖南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长沙、常德、郴州、益阳、娄底、湘西自治州等6个地市分别抽取3个样本县(区)、乡(镇),共85所幼儿园作为调查对象,其中政府办园15所,公民个人办园33所,其他主体(街道、企业、村民组织等)办园37所;城市幼儿园32所,县镇34所,乡村19所;省、市级示范园29所,规范园32所,合格园20所,简易园1所,未定类3所。

(二)研究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问卷调查的对象为幼儿园教师、园领导、各级幼教专干和幼儿家长,共发放各类问卷1601份,回收问卷1571分,其中有效问卷1460份,有效率为92.9%。我们除了对部分幼儿教师进行集体访谈外,还对部分园领导、幼教专干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个别访谈。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园所数量不断增加,3-6岁幼儿毛入园率大幅提高

2006年以来,湖南省幼儿园和幼儿班级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在园幼儿人数持续增加(详见表1)。调查发现,在县以上城区,凡是小区、街道、厂矿等居住人口较集中的场所一般都建有幼儿园。在农村,绝大多数乡镇都办起了中心幼儿园,不少村办起了简易园,偏远的村子则在村小学办了幼儿班。绝大多数家长在调查中都表示现在送幼儿就读很方便,甚至在家门口就有幼儿园。在回答“您家庭所在地距离子女所在幼儿园(学前班)距离远近”时,有282位家长选择了“近”,占总数的42.2%;235位家长选择了“适中”,占总数的35.2%,两项合计占总数的75.2%,这表明绝大多数家长对幼儿园的布局是比较满意的。如此便利的入园条件自然激发了幼儿家长送孩子接受学前教育的积极性,从而客观上提高了幼儿毛入园率。2009年被调查地区3~6岁幼儿毛入园率平均达到66.3%,相比2006年全省36.4%的毛平均入园率,增加了30个百分点。

(二)示范园和中心园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全省示范园数量逐渐增多。2003年,湖南省教育厅修订了《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重新启动了示范性幼儿园建设,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省、市、县(区)三级示范园网络。如表2所示,被调查地区示范园平均覆盖率为5.25%,即每20所幼儿园中就有1所省市级示范园;二是全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数量也迅速增加。自2008年湖南省教育厅颁布《关于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8]31号)后,各地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速度加快,城区中心园覆盖率达到了100%,经济发达地区部分乡镇甚至建有两所中心园,县镇和农村中心园覆盖率大多在50%以上。

与此同时,示范园和中心园都积极发挥了示范作用,积极认真地完成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幼儿教师培训、业务指导等方面的任务,通过经常开展结对帮扶、送教下乡、经验交流、教学研讨等活动,较好地促进了所在地区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

此外,示范园和中心园建设也促进了这些幼儿园自身办园条件的整体改善。从表3可知,被调查的29所示范园的办园条件明显优于非示范园,我们的实地考察也证实了这一点。

(三)办园主体多元化,民间资本投入热情高

2008年,湖南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力量采取联办和股份合作等形式举办农村幼儿园,鼓励村民组织举办村级幼儿园”。其实自2003年开始,省内社会力量办园就在持续快速发展,各地幼儿园办园主体日益多元化,从表4可知全省各地普遍存在三种以上的办园主体,包括公民个人、政府、集体,及以街道、企业、村民组织等为代表的其他主体。其中,民间资本表现出了高涨的投资热情,致使民办园占全省幼儿园总数的比例持续攀升,2009年达到了87.2%。

尽管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取得诸多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幼儿园发展不平衡就是其中之一。幼儿园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费水平相差很大。从表5可以看出,幼儿园收费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城市和农村幼儿园收费差别明显存在,城市幼儿园的收费日渐走高,以长沙市为例,普通幼儿园月收费在1000元左右,少数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已达每月6088元,出现了“送孩子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还贵”的现象。县镇和农村幼儿园收费普遍在每生每学期300—500元左右,农村幼儿园最低月收费仅40元。此外,在同一区域,不同类型幼儿园收费差别也很大,公办园与民办园,示范园与非示范园,大园与小园,收费标准各不相同;二是办园条件不均衡,不同幼儿园的设施设备条件差别很大。当被问到“幼儿园最缺乏的设备是什么”时,农村幼儿教师选择的是幼儿活动场地、礼堂、床位、玩教具、教师办公室等基础设施设备,县镇幼儿园教师选择的是游乐场、多功能教室、塑胶跑道、幼儿图书馆、实验室、绿地等较高要求的设施,城市幼儿教师选择的是亲子室、草地、种植地、艺术楼、游泳池、区角活动场等特色设施,从这种需求差异中可以看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

地区幼儿园在已有设备设施上的显著差异。与此相应,不同幼儿园的教学条件差异很大。条件好的幼儿园每间教室配有多媒体设备,幼儿园有专用舞蹈教室、绘画室等,教具齐全,而条件较差的幼儿园通常连教具和玩具都稀缺,在教学中教师们不得不采用讲授式教学,从而直接影响了教学的效果。

幼儿园发展的不均衡严重影响了学前教育公平的实现。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没钱上不起好园”和“有钱也没好园可上”的情况仍普遍存在,一方面高质量的幼儿园仍然欠缺,难以满足民众的需要;另一方面已有质量较好的幼儿园收费偏高,严重限制了收入较低家庭子女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五)民办幼儿园管理问题突出,导致学前教育市场乱象

1 民办园“人口关”不严,办园质量无从保证。

调查发现,各地县区普遍存在“黑园”现象。所谓黑园是没有经过审批自行开办的幼儿园,它们中不乏家庭作坊式的“夫妻园”。这种幼儿园办园条件普遍达不到标准,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也随心所欲,保教质量难以保证,安全隐患较大。此外,还有一些办了注册手续的民办幼儿园居然连办园的基本条件也不具备,如郴州地区某社区幼儿园是有办园许可证的,然而该园实际由大型仓库改建而成,班级教室和寝室没有外墙,也没有窗户,需24小时开灯照明,根本没有达到基本的办学条件,会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政府相关部门没有把住“入口关”或把关不严是造成上述问题的关键,这一方面要归于政府关于民办园的管理体制不顺,多数地县教育部门对民办园的审批和管理没有归口一处,管审批的不管质量,管质量的管不了审批,由此必然造成监管缺失,进而使得“黑园”泛滥,影响学前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也可见政府部门作为不够,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太少。在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方面,各地县区教育部门都秉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认为应该“先有起来,再好起来”,因此“暂时没有条件讲质量,只能先满足数量需要,让孩子们有园可上,之后再逐渐提高质量。”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的不足和地方学前教育需求的旺盛使得地方教育部门不得不降低入口标准。

2 民办园数量多,但质量普遍较差。

如表4所示,自2006年以来,湖南省民办幼儿园的市场占有率远远超过公办园,且呈逐年快速增长趋势。具体到各地区,如表6所示,2009年各地区民办幼儿园占当地幼儿园总数的平均比例为81.3%,最高比例达到97.5%。可见,民办幼儿园成为了全省学前教育事业的主力军。然而目前这些民办园多以盈利为直接目的,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一般都会挤压教学开支,尽力节省管理成本,在教师配备、教学设施等方面大打折扣,从而使其保教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另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这些民办幼儿园会一味迎合家长的需要,在面对众多家长不符合儿童发展规律的要求时,不但不坚持幼儿教育工作者的立场,根据幼儿教育规律办园,甚至大搞特长教育、超前教育、小学化教学。众多民办幼儿园的此种办园倾向对公办园倡导的学前教育理念形成了严重挑战,进一步影响到公办园的办园品质和生存状况,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有目共睹的。

(六)0~3岁早期教育服务缺失,难以满足社会需要

调查发现,各地为0~3岁儿童提供教育服务的专门机构几乎没有,政府部门对婴儿期教育也缺少关注和重视,更少全盘规划和管理。在被调查的6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教育部门无法提供相关资料,仅有一个地市有少许记载。由于早教机构缺乏,一些家长不得不提前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如表7所示,在我们走访的85家幼儿园中,3岁以下入园儿童2142人,占招生总数的10.8%。这些孩子与3~4岁的幼儿混合编班,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早教机构的缺失,但其保育和教育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四、促进湖南省学前教育下一阶段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学前教育规划

各地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整体规划幼儿园的数量和布局。首先,要以基本满足幼儿入园需要为原则,联合计划生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核准适龄幼儿数量,依据科学适宜的师生比来规划幼儿园数量;其次,要加强对民办园的管理。诚然,在政府对幼儿教育经费投入存在困难的情况下,民间资本对于幼儿教育的发展起到极为重要的补充作用,但民办园的无序发展给学前教育事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把民办园的入口关,同时努力增加政府办园,通过发挥公办园的示范作用,引导民办园健康发展;第三,要规划好幼儿园的布局。在城镇幼儿园“扎堆”的区域,适当淘汰部分劣质幼儿园,扶持合格幼儿园适当上规模,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以满足城区孩子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需要。

(二)加强学前教育事业管理

首先要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办园标准,把好幼儿园入口关。在幼儿园注册审批上,要杜绝低标准准人现象,不能盲目奉行“先有后优”的原则,而必须设定基本标准,达不到标准时,应宁缺毋滥。其次,对现有“黑园”进行清查和整顿,对家庭作坊式幼儿园要坚决关闭。第三,要建立办园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

(三)重视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

首先要重视农村幼儿园建设,按照“较大规模乡镇有1—2所中心幼儿园,较小规模乡镇至少有1所中心幼儿园,偏远乡村要在小学附设幼儿班级”的目标落实建设任务,制定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和评估标准,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其次,要适当发展农村民办学前教育,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好农村民办幼儿园,满足农村3~6岁幼儿入园需要。

(四)逐渐推进全省0~3岁早期教育的发展

面对婴儿早期教育服务缺乏的状况,政府部门应尽快将0~3岁早期教育纳入学前教育体系,加快早期教育基地和机构建设,大力培养早教师资,建立0~3岁儿童教育和服务网络,为全省0~3岁儿童提供优质保育和教育服务。

参考文献:

[1]孙爱月,当代中国幼儿教师教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85

[2]李红婷,罗先华,由“民办”向“公办”的回归——对湖南农村学前教育政策转向的分析与建议,学前教育研究,2008,(12)

[3]唐之享,积极深化幼儿教育改革提升湖南幼教整体水平——赴苏、沪幼儿教育学习调研情况的报告,当代教育论坛(上),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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