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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需要深入思考的几个理论问题

作者:jkyxc 浏览数:

[摘要]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原有的社会信用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发生了巨大变迁的工业社会。面对匿名社会中不熟悉的经济交往对象,人们需要有可信任的了解对方信用信息的渠道,以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会计审计机构为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因此在西方社会应运而生。社会信用体系是信用主体信用行为和信用状况的“簿记”,是记录信用行为并载入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信用评级等的技术系统。在现代匿名社会中,必须依靠这一技术系统提供的信息基础,既形成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机制,又为信用制度有效发挥法律惩罚作用提供技术支撑。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业已成为现代信用社会建设的着力点。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信用制度;现代信用社会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9)12-0030-05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近年来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对于维护信用秩序和经济秩序开始发挥初步作用。不过,对于信用和社会信用体系的理论认识仍有待深化。这既是信用理论建设和创新的需要,也是推动现代信用社会建设实践进程的需要。本文拟探讨社会信用体系产生的原因,提出并阐明社会信用体系是与信用制度密切联系、支撑其有效发挥作用,并形成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机制的技术系统,以及社会信用体系构建是现代信用社会建设的着力点这样两个理论观点。

一、社会信用体系产生的原因

信用的一般含义是恪守承诺,其经济学内涵则是信守合约,诚实交易,摈弃机会主义行为。而判断合约履行的可能性需要两类信息:未来客观条件变化、承诺人的履约意愿和基本履约能力。前者往往是不完全的、包含了许多不确定性,而后者通常是不对称的。不过,有关信用的历史信息能够帮助人们判断主体的履约意愿及能力。虽然以往守信的人也可能失信,但其失信的几率相对较小。在面对不确定的未来时,依靠历史资料了解履约意愿和能力是一种现实可行的次优选择;而违约信息的公开无疑会降低违约人获得新合约的概率,从而提升合约的总体质量,同时还会引致对失信者的制度惩戒。

自人类经济交往和交易诞生以来,信用信息处理便是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随着社会经济的演变,信用信息处理的方式和机制不断发展并最终形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对此需要做一点历史考察。

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以农业生产为主导的自然经济具有显著的封闭特征。社会分工极不发达,资源尤其是劳动力极少流动,绝大多数人一直都生活在“传统社会”或“熟人社会”,经济交往的数量和范围十分有限,市场主要由人格化交易维持。封闭的农业社会中同样存在信用问题,如消费品的借贷、交易中的赊购和质量保证等,也有相应的信用甄别与维护机制。在熟人社会中关于过去的信息非常透明,口碑能够反映个人的履约意愿和能力,新的信息可以通过拉家常和闲言碎语等方式迅速传播。这样,一方面有利于进行事先甄别,有效地排除欺诈和那些可信度不高的承诺;另一方面圈子内的人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歧视和排斥失信者。后者实际上是非正式制度的作用。长期封闭环境下的重复博弈哺育了守信的习俗、惯例等非正式制度。由于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个体对熟人社会的高度依赖,非正式组织对失信的惩罚具有极强的威慑。我国历史上诚实守信的淳朴民风让不少人引以为豪,其背后的原因正是在于有一个与农业社会相适应的信用甄别与维护机制。无视该现象的社会经济背景就是忽视了道德的历史性。

生产力的发展为交往、交易活动的扩大创造了物质基础,原本陌生的人可以通过数次交往成为熟人,熟人关系的建立逐步脱离了血缘和地缘的限制。这种变化产生了对法律的需求,但在相当长时间里交往和交易依然集中在新的熟人圈内。其原因在于:(1)信用信息的收集和传递离不开熟人圈;(2)相对稳定的熟人圈在惩戒失信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显然,这是传统的信用信息机制仍然发挥作用的时期。不过,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正在孕育着变革的契机。

虽然地理、气候等因素决定了欧洲地区对大范围贸易的需求,即使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西方的社会经济比我国有更强的开放性,这是西方信用保障机制率先质变的原因之一;但是西方信用保障机制率先质变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工业革命所带来的西方社会深刻转变后对于适应匿名社会的新信用信息机制的客观需求。对于信用信息的重视虽然萌芽于中世纪中后期,但是与信用信息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机构的产生却是与发生于18、19世纪的工业革命息息相关的事件。这显然不是一种时间上的巧合,而是工业革命所带来的西方社会深刻转变的客观反映和历史要求。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术语说,荡觞于18世纪的工业革命不仅是空前的技术创新,而且是与技术创新相互促进的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以1782年瓦特发明具有连杆、飞轮和离心调速器的双动作蒸汽机为标志,西方世界进入了工业革命时期。被称为“万能动力机”的高效率的蒸汽机被各工业部门迅速采用,到19世纪30年代,蒸汽机已广泛应用于纺织、冶金、采煤、交通等部门,并引发了一场技术革命。美国人富尔顿发明了用瓦特蒸汽机作动力的轮船;英国人史蒂芬逊发明了用瓦特蒸汽机作动力的火车。瓦特的蒸汽机成为真正的国际性发明,它不仅推动世界工业进入了“蒸汽时代”,并且有力地促进了欧洲18世纪的工业革命:以瓦特蒸汽机的发明为契机,各种传动机和工作机相继发明出来,与动力机一起组成了机器生产系统,成为产业近代化的核心。机器生产系统的出现,既是基于空前的技术创新,也推动着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机器生产系统客观上需要更多的劳动者集中到生产现场,进行以分工为基础的协同劳动,于是工厂取代了手工工场,分工协作取代了简单协作,而产业资本家也因此取得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地位。对于这一巨大变迁,马克思在巨著《资本论》中做出了详实而深刻的分析。

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了交易主体,迅速提高的生产能力需要在更广阔范围内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人口流动性也因此出现了质的提高,由此形成了匿名社会的物质基础。这种背景之下,除了信用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迅速上升之外,围绕信用信息的传统履约保障机制受到了多方面的冲击甚至摧毁。第一,交易范围的扩张极大削弱了熟人圈收集和传播信息的作用;第二,个体对熟人圈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由传统组织和社区执行的歧视、排斥等不再有以前的惩戒和威慑效果;第三,企业的发展与传统机制的不兼容性日益突出。在这种时期所谓的“杀熟”现象明显增加,因为在欺诈熟人后失信者仍然可以很容易地在其他地方或圈子内获得新的机会。

有关征信系统的以下一段描述生动地反映了信用信息机制变化的原因。“在征信机构建立之前,个人的信用信息是通过商人之间的网络流传。这些往来是由亲属关系、婚姻关系、宗教关系和其他个人纽带形成的。或者,这些信息在商人内部集团传播,比如圆桌会议、协会和互助团体(例如,在德国建立的大型征信机构‘信用改革’即始于1879年的一个互助社团)。在所有这些例子中,信息分享仅限于成员,没有人或者极少有人试图从提供的服务中赢利”“在19世纪以前,交易规模很小,因此企业可以依赖

关于个人信用信息的推荐信。推荐人通常是当地或远方的供货商,他们过去曾与交易对象做过生意,或者正好是交易对象所在社区的受尊敬的成员,如律师和银行家。有的较大的商业组织,如英国的巴林兄弟投资银行,雇佣美国公司调查它们在当地的客户,但这种方法的成本很高,仅限于那些规模很大的公司。到19世纪20年代,国家版图的扩张以及贸易量的相应增长,暴露了推荐信的不足和(通常认为)不可靠”。

新旧信用信息机制的转换过程中,公司制出现的影响往往被忽视。公司制诞生之前企业几乎就是所有者的化身,对于古典合伙企业的信任等同于对其合伙人的信任,熟人圈与古典企业之间有很高的契合度。资本需要规模的急速膨胀超出了熟人圈的承载能力,大范围的特别是公开募集公司股本是进入匿名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公司又成为了推动匿名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力量。公司的存续由法律或多数股东决定,其存续期可以超过自然人的寿命,对公司的信任很大程度上摆脱了私人关系;公司以法人身份参与交易和信用活动,在形式上赋予了交易的非人格特征;生产技术特征和规模迫使公司必须与众多的陌生人交易。这样,一方面公司需要与自身业务范围相匹配的信用信息甄别机制,即一种适应匿名社会的信息收集传播机制;另一方面由于公司信用活动更为复杂,甄别有关公司的信用信息需要新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个人和企业都会拒绝和失信者交易,或者在交易时采用抵押担保、提高收费等保护措施。因此,尽管由传统社会进入了匿名社会,但只要信用信息能够得到充分的收集和传播,个人与企业对失信的歧视、排斥就能够最终形成一种维护信用的新社会机制。利益动机既强化了对信用信息的需要,还激励了相关的创新。尽管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出现都是个别企业偶然创新的结果,但由于契合社会经济变革,这些机构得到迅速发展。随着信用信息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展,封闭条件下才能进行的重复博弈被复制到了一个流动开放的环境中,长期的重复博弈也推动了适应匿名商业社会的道德观念、信用文化的形成。

综上所述,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原有的社会信用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发生了巨大变迁的工业社会。企业尤其是公司制的诞生,交易范围的扩大,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使原有的熟人圈子被迅速突破。面对匿名社会中不熟悉的经济交往对象,人们需要有可信任的了解对方信用信息的渠道。而当这种随社会变迁新生的社会需求引致新的社会信用信息供给机构出现,并因不断规范运作而被公众接受时,适应匿名社会的新的社会信用机制遂得以产生。以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会计审计机构为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在西方社会的产生和发展,正是为新的社会信用信息需求提供社会信用信息供给;而社会信用信息供求关系的形成,无疑对失信行为构成了来自于潜在交易对手的可置信惩罚:拒绝和失信者交易,让失信者出局。信息服务这种商业行为客观上发挥了惩戒失信的作用,社会信用体系也因此被看作是以信用信息的收集与传播为主要手段的对失信者的社会惩罚机制,由此确立了其在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地位。

二、社会信用体系是与信用制度密切联系的技术系统

我们提出“社会信用体系是与信用制度密切联系的技术系统”这一论点,并非主观上有意标新立异,而是基于社会信用体系的起源及其在经济社会中所发挥的客观作用。社会信用体系发挥信用信息收集、处理和提供信用信息产品的功能,形成针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机制。相对于法律惩罚机制,社会惩罚机制具有自我实施的特征。在现代匿名社会中,如果缺乏社会信用体系,也就是没有建立起征信并载入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信用评级和社会审计的技术系统,则不仅社会惩罚机制缺失,而且法律惩罚机制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因此,对于社会信用体系为什么是技术系统的理解,需要从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制度的关系人手。

制度既是博弈的结果也是博弈规则,在博弈中产生的信用制度则是约束信用行为的规则;而社会信用体系是信用主体信用行为和信用状况的“簿记”,是记录信用行为并载入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信用评级等的技术系统。虽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涉及有关制度的建设问题,即如何保障这样一个技术系统有序和有效运转的制度规定,但即便如此,我们也能够明确区分社会信用体系与信用制度。打个比方,如果将信用秩序视同交通秩序,将信用主体看作驾驶信用之车的上路者,为保证“交通秩序”正常,既要制定和实施“交通法规”即信用制度,又要有“交通警察”即工商、税务、银行、社保、海关、技监、药监等的监管,还要有“电子警察”即信用体系的记录监控。由是可以理解为什么仅有信用制度的建设是不够的。在颁行了交通法规的社会,并不是人人都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因而需要交警执法。但交警执法是有成本的,不可能全天候、全过程实施对每一车辆和行人的实时监控,给每一位上路者配一个监控者无异于天方夜谭。于是上路者是否遵守交通法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内在品质(遵守交通法规是否内化于心)。然而,个人的内在品质是存在差异的总有一些人会抱着侥幸心理违章驾驶,诸如闯红灯、违章变道等,而交警的监控非常有限,于是在电子监控技术(电子眼系统)发明之前,对于交通监控只能维持低效率的状况。在电子监控技术发明以后,人们终于有了能够低成本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于是人们开始建设电子交通监控系统实施实时监控。依托电子交通实时监控这一技术系统的强力支撑,高效的交通监管得以实现。可见,仅有交通法规和交警是不够的,高效的交通监管还需要相应的技术系统支撑;而保证这一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样需要一定的制度规范。同理,为保证信用秩序,仅有信用制度建设(包括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管)也是不够的,客观上还需要类似电子交通监控系统这样一个社会信用监控技术系统。这一社会信用监控技术系统发挥的作用类似于电子交通监控系统,对失信行为进行及时记录并载入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进行信用评级和社会审计等,都将使失信者无以遁形,难逃人们不再与之交易的社会惩罚,如果触犯法律还要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显然,这一社会信用监控技术系统正是社会信用体系。虽然社会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行同样需要一定的制度规范来保障,但其发挥的是为形成社会惩罚机制,并为支撑信用制度有效发挥作用提供信用信息支持的技术性作用。正是基于这一理解,我们将社会信用体系看作维护社会信用秩序的技术系统。这一技术系统的构建和完善,不仅形成现代匿名社会不可或缺的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机制,而且为信用制度这一法律惩罚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

三、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是现代信用社会建设的着力点

现代信用社会建设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技术条件、制度条件和文化条件的支撑不可或缺,但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却是现代信用社会建设的着力点。社会信用体系以完善的社会信用立法为前提,以信用信息开放为基础,以独立、公正且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企业为主体,以健全的国家对信用市场的监管和有效的惩戒机制为保障,为现代市场经济有序运行提供必要的信用信息基础。紧紧抓住这一着力点,建立

和完善社会征信系统、评级系统和会计审计系统,并维护其有效运转,既有利于解决非重复博弈、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又有利于完善信用制度,真正发挥信用制度在信用领域扬善抑恶的功能,使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成为可置信的;同时基于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制度的有效发挥作用,还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舆论氛围,强化人们的信用意识,有助于信用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显然,社会信用体系构建对于现代信用社会建设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我们认为,社会信用体系构建是现代信用社会建设的着力点,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认识。一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适应了现代匿名社会中人们对于信用信息的需求,是解决现代匿名社会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经济而有效的办法。如果没有征信系统对于信用信息的记录、整理和分析,没有信用评级机构对于企业或债券的评级,没有会计审计机构对于企业财务与经营活动的事后把关,请问还有什么办法能够低成本地掌握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二是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信用制度发挥惩治失信行为的功能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基础。正是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保证了现代匿名社会中人们能够经济而有效地获得信用信息,不仅使失信者处于与社会博弈的地位,会因失信行为而遭致潜在合作者的摈弃和人们的谴责,也就是遭到社会惩罚;而且还为正式制度的强制约束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基础,使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能够基于社会信用体系提供的信用信息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对于失信行为及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适当的法律惩罚。缺乏社会信用体系,完全由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等自己去获取失信信息,不仅成本十分高昂,而且难免挂一漏万,会导致正式制度对于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可置信。而社会信用体系与信用制度的携手可谓珠联璧合,二者的协同运作,不仅既保证了正式制度对于失信行为惩罚的可置信,又实现了社会惩罚与法律惩罚的紧密结合。三是社会信用体系与信用制度的协同运作,有效发挥对于失信行为的惩治作用,既有利于强化人们相互之间的守信预期,并经由此预期的一致性而达成守信的行为选择;并且还将因此而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舆论氛围,有利于强化人们的信用意识,从而有助于信用文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正是基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使得信用信息能够经济而有效的获得,社会信用体系也因此而同信用制度实现协同运作,并且二者的协同运作既保证了对失信行为惩治的可置信性,又经由守信预期的一致性而达成守信的行为选择,还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舆论氛围而强化人们的信用意识,从而有助于信用文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所以,我们提出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是现代信用社会建设的着力点这样一个命题。如果以上分析在理论上是成立的,那么实践中紧紧抓住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由此着力去推进现代信用社会的建设,必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们也可以仅就社会信用体系的社会惩罚功能,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将对失信者形成有效的社会约束和惩罚机制,来理解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是现代信用社会建设的着力点。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可以借助社会信用体系事先查询借款申请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历史记录,若发现借款申请者有不良行为记录,或者累计债务已经超过其偿还能力,商业银行可以拒绝其借款申请,从而避免出现不良贷款,降低信用风险。借助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可以查询客户的信用记录,若发现客户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可以及时停止与客户的业务往来,防止上当受骗和坏账损失。通过社会信用体系,招聘单位可以查询职位应聘者的信用记录,若发现应聘者有不良行为记录,招聘单位可以拒绝应聘者的职位申请。借助社会信用体系,工商管理部门可以迅速查询营业执照申请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是否发放营业执照的决策参考,让那些有逃税漏税、欺诈行为、销售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人难以从工商管理部门获批新的营业执照。总之,社会信用体系可以让不守信用的个人和企业无立足之地,它对各种失信行为的自动惩罚,将促使所有的个人、组织都珍惜自身信用,从而促进社会信用环境的总体进化,逐渐形成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匹配的信用环境。从征信国家信用管理的实践看,正是依靠严格的征信系统和完整的信用记录实现对失信者的社会惩罚,对那些有失信企图的企业和个人形成强大的压力和威慑力。如无人与其做生意,无人给予其贷款,无人租给其住房,元人聘用其为雇员,甚至加入各类保险的保费也要比他人高得多等,使那些即便是缺乏诚信道德的人也不得不因为失信的成本高昂而选择“计算的守信”。因此,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使守信者得到奖励,失信者付出代价,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事事守信,一路畅通”的社会氛围,才可望从根本上扭转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状况。可见,抓住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这一着力点,在现代信用社会建设中就找到了一条可能事半功倍的技术路径,使现代信用社会建设容易见成效。

既然社会信用体系构建是现代信用社会建设的着力点,我们在启动现代信用社会建设这一重大任务时,就要以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为抓手,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同时协同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文化建设,全力推进我国建设现代信用社会的历史进程,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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